1.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工作程序
(1)盡職調查
對於重組項目,主要包括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合法性、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資本存量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從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就要註意出資方式(以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成立時。除現金出資外,實物資產的出資需要經過審計、評估等相關程序;無形資產的投資需要經過相關程序,如技術鑒定、評估等。土地的出資需要經過土地評估機構評估,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現階段不允許擬上市公司以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出資)。
有限公司持續經營期間,會有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法律文件(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驗資報告、工商變更登記等)是否成立。)是否完整,以及每次權益變動時的行為是否合法。
2、資產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主要經營資產的形成過程。
3.操柞件
1)經營業績的真實性
2)關聯交易
3)財務系統狀況
4)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在有限公司的情況下,由於監管相對薄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財務人員的水平,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不可避免地存在問題,比如大部分民營企業的偷稅漏稅問題,只能從大的角度去把握,具體的問題要聘請註冊會計師對企業進行審計後才能知道。
5)特定行業運營的合法性。如醫藥行業,是否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批準文號等。房地產行業是否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工程施工企業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資質;通信設備生產企業是否具有進網許可證等。
6)公司的研發能力和核心技術
7)業務發展前景
要訪問的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
(二)開展企業標準化工作。
(3)企業聘請中介機構。
企業需要聘請財務顧問,負責起草改制方案,咨詢法律法規,上市前輔導,協調中介機構關系,制作相關文件資料。同時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評估師和律師協助重組工作。
(四)確定重組方案
在財務顧問的指導和統壹協調下,與企業、會計師、律師共同對重組方案進行討論和論證,包括發起人及其出資方式的確定、資本結構的設定、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財務制度的建立、資產處置(包括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商標使用權的處置等。),以及人事和勞動制度的建立等。
(五)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
如果企業需要調整股本數量、發起人數量、股權結構等。,或者需要引入戰略投資者,或者實行管理層持股(員工持股)等。,需要增資擴股或轉讓股權。
(六)評估和審計。
確定重組基準日,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師對企業進行評估。壹般情況下,要對企業進行兩年的評估。會計審計也是如此。
(七)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重組事宜,簽署發起人協議,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稱預先核準
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手續。辦理名稱預先核準手續時,應當提交發起人協議、董事長簽署的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董事會決議等文件。
(九)辦理國有股設立事宜。
有限公司股東中有國有企業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的,需要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設立國有股。
(10)變更申請
申請變更後的改制申請文件(主要包括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財務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都準備好了。
(十壹)股份公司的設立
經批準後,企業召開創立大會和第壹次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通過公司籌建報告選舉董事長、確定經營班子。
創立大會後30日內,股份公司董事會應向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壹般來說,企業要想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過綜合評估、規範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如下:
第壹階段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價
企業上市是壹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工程,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它還需要經歷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後評價的過程,還面臨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要做不同的工作,渠道和風險。只有通過對企業的綜合評價,才能保證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正確經營。對於企業來說,組織調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去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成功,企業會先對上述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綜合研究,慎重給出意見,在得到明確答案後,再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是企業內部規範的重組。
企業首次公開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有數百個,尤其是在中國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很多,比如財政、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而且後期很多問題處理起來相當困難。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提前處理壹些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通過這項工作,贊助商和戰略也可以得到加強。
第三階段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上市目標壹旦確定,企業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際操作階段,主要包括:選擇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和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上市等。由於掛牌工作涉及五六家外部中介服務機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數十人。所以組織協調難度很大,需要多方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