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掃滅諸雄,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秦之所以能完成統壹全國這壹歷史任務,除了其政治先進、經濟發達、外交靈活、地勢優越等有利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它有壹支將精兵強、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軍隊。而秦始皇兵馬俑的發現,為了解研究秦國的軍隊和軍事制度提供了豐富的實物資料,對說明其在統壹中的作用是有力的佐證。
秦俑坑是1974年春,陜西省臨潼縣晏寨公社西楊村的社員打井時發現的。這處從葬坑位於秦始皇陵東壹公裏處,經探測、試掘和部分發掘得知,這處放置兵馬俑的從葬坑***四個。南壹北三,互不相通,編號為壹、二、(未)、三。按戰國時兵制,壹號坑為右軍,二號坑為左軍,三號坑為軍幕,而未完成坑,據其位置來看,正處於布陣法上中軍的部位,因此是擬議中的中軍。左、中、右三軍,加上指揮部的軍幕,構成壹組完整的軍陣編制系統,象征著屯駐在京師外圍的宿衛軍,旨在拱衛陵墓的底下建築群。
四個坑大小不等,形狀各異。其中未完成坑,不曾構架,也未置俑。三個坑的兵馬俑依兵種不同。在布局上也極不相同。
壹號坑:有兵馬俑約6000左右,其排列方式,可分為橫隊和縱隊。坑的東端,站有三路,每路68個手執弓弩、背負箭囊的橫隊袍俑,***240人,這是壹支使用遠射程兵器(弓、弩),身著輕裝戰服的先鋒部隊。接後,是由30多乘駟馬戰車,同手執戈、矛、戟、錟等長兵器的甲俑、袍俑間隔排列的38路縱隊,這是壹支武士組成的格鬥拼刺的作戰主體。另外,在這強大的橫隊和縱隊的兩側及後部,又各有壹列分別面向南、北、西三方的弓弩俑,***518個,這是兩翼和後衛部隊。
二號坑:格局較復雜,在它的東北角突出的那個方坑中排列著8路縱隊,計160個蹲姿甲俑,在蹲俑的四周,還圍繞有面向東方作丁字步的172個立姿射俑,是壹個由弩兵組成的兵力單位。在弩兵俑後面還有三個並列的兵力單位,由南至北:壹是由64乘戰車和192個甲俑組成的方陣。二是由車、步、騎三兵種組成,車步間隔,排列成車--步,車--步,……,最後由8個騎兵殿後。三是壹支前有6乘前導戰車,後面緊跟12路縱隊,計96匹馬組成的騎兵部隊。
由此可見,二號坑是壹個步、弩、車、騎四個兵種穿插而成的混編隊列,所用兵器也依兵種和戰鬥位置不同而有所區別,各持有弓、弩、戈、矛、戟、鉞、劍等。
三號坑:在坑的正面停放著壹具朝東的華蓋乘車,後隨四個戴長冠的甲俑。在南北兩個側室裏,分別布置有64個侍衛甲俑,該坑作"帷幄"樣式布置,有高貴的華蓋車,也有持殳的侍衛隊,表明它是秦俑軍事陣列的指揮機關所在。
三坑所置兵馬俑,是秦軍的藝術再現,我們可以由此來考察秦國的軍隊和軍事制度,從而可估價出其在秦統壹中的地位和作用。
壹、秦國兵役制度及軍隊的編制和統轄
秦國實行郡縣普遍征兵制和常備兵制,凡爵(20等爵位)自"不更"以下,15歲以上的男子,隨時皆有被征調當兵的可能。①這樣的兵制,保證了秦國有源源不斷的兵力,使秦軍數量最多達到"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②從秦俑坑出土陶俑,"按排列密度推算,這三個坑裏的兵馬俑總計有徒兵(步兵)、車兵、騎兵等陶俑近萬件,車馬五百余匹,木質戰車壹百三十余乘"③。即左右兩軍人數。
秦軍編制:五人為壹伍,五十人設有"屯長",壹百人設"百將",五百人設"五百主"。④
秦國的軍隊分正規軍與地方武裝兩部分,正規軍包括邊防、野戰及首都的警衛部隊,均直接由朝廷掌握,地方軍隊由郡縣尉統率,在統壹中國的戰爭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是正規軍,戰士們稱為"銳士"⑤或"奮擊"⑥。郡縣武裝可隨時調歸中央,派出作戰或守邊,以及保衛首都,所以郡縣武裝也是壹支不可忽視的力量。
秦國軍隊調動的大權完全操在國君手中,就是征調縣卒,也要有國君的命令,並蓋上禦璽才有效。戰國時,各國調發軍隊都用虎符,秦國的軍隊也是如此。
二、秦軍的戰鬥力
秦國的軍隊,自商鞅變法以後愈戰愈強。隨著生產的發展,秦軍的武器和裝備不斷得到改進。當時武器分三類:遠射程(弓、弩等)、長兵(戈、矛、戟、錟、鏢、鉞、鉤、殳等)、短兵(劍等),這些兵器在秦俑坑裏都有發現。它包括了統壹前的秦國制品,都是青銅制品,這與關東六國比較,秦國的武器裝備是大為遜色的,秦國的鋼鐵兵器迄今還未發現。那麽秦軍又是如何以劣勝優的呢?從秦俑坑出土兵器考察就會發現,秦青銅兵器采用了先進生產技術和作了大量改進。如對戰國時期才普遍采用的先進武器--弩機的改進,小弩射程為150米,大弩射程竟可達800米。⑦對矛和劍這兩種傳統武器也作了改進,據《考工記》載,矛壹般長不過三尋,約合5.54米,而秦俑坑出土的秦矛竟達6.3米。春秋時代的劍壹般都在30厘米左右,戰國時代為60--70厘米,而秦俑坑出土三把劍,最長的達91.3厘米。而箭鏃則由雙翼式變為三棱形。出土的這些兵器,色青光潔,鋒薄銳利,采用了鉻化處理技術,這種技術在德國、美國,分別在1937年、1950年才正式列為專利。因此,秦國武器雖仍用青銅制造,但其制造水平則達到了古代青銅鑄造史上的高峰,⑧這也是秦軍克敵制勝所在。為了進行有效的戰鬥,秦軍士兵還有壹套完備的戰服。正規軍戰士均身著鎧甲,甲衣,全由金屬甲片聯結制成。從秦俑坑出土披甲陶俑看,所披鎧甲***有三種類型,其中壹型由披膊和身甲兩部分組成,是當時秦軍主要的防護裝備,腿部是裹的脛繳(套褲),或纏上行膝(裹腿),腳登緊絳的勾履(前尖翹起的鞋子)或合 (革制的靴子),只是缺少頭盔,這是便於保持周身的靈活性。
三、秦軍的戰鬥方式,戰略戰術
隨著軍隊人數激增,武器的改進,戰國時期的戰鬥方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這時步騎兵的野戰,包圍戰代替了車陣作戰,戰爭也帶有了持久和大規模及更殘酷的性質。如秦雖"大勝於長平,三年然後決"⑨,並坑殺趙俘45萬。秦軍也是"年十五以上悉發"⑩。
戰國末期,秦軍兵種,已有步(徒)、弩、車、騎之分,步兵成為主要作戰力量,騎兵也成為單獨兵種,主要是配合步兵作戰,作奇襲沖鋒之用。如在秦俑二號坑中,是由步、弩、車、騎四兵種穿插而成的混編隊列,四個小陣互相勾連組成了壹個曲尺形大型軍陣。
由於戰鬥方式的改變,戰爭的頻繁與錯綜復雜,使得戰爭的指揮成為了壹種藝術,兵法也比以前講究了,由此而產生了許多著名的軍事家和優秀將領。如兵家中兵形勢家的代表--秦國的尉繚,就是戰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之壹,所著兵書《尉繚子》,對秦軍的建設起了很大作用,例如秦俑坑所列陣式就是《尉繚子·兵令》中"有內向、有外向、有立陣、有坐陣"的體現。壹號坑的兩翼和後衛是"外向",先鋒部隊為"內向",二號坑的"蹲姿甲俑"屬"坐陣","立姿甲俑"屬"立陣"。
四、軍功,獎懲制度
為了嚴肅秦軍和以法家路線治軍,秦軍還實行軍功獎懲制度。商鞅變法,實行20等爵制來獎勵軍功,秦軍不論官兵,立了軍功,爵位就逐級遞升,按爵位高低,享受種種封建特權。"斬壹甲首,賜爵壹級",實行定額制,規定斬敵數量。同時,秦法律又規定:"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者,處如下刑罰:"身戮家殘,男女公於官"。 11 就使得秦國人"非鬥無由也"。 12 軍隊實行"什伍連坐"的規定:壹伍中有壹人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罰,如果能斬敵首級壹顆,就可免除刑罰。"百將"、"屯長"在作戰時若得不到敵人首級是要殺頭的,如果得到敵人33顆首級,就算滿了朝廷規定的數目,可以升爵壹級。
綜上所述,由於有嚴格的獎懲制度,嚴密的軍隊組織,優秀將領的指揮,恰當的戰略戰術,精良的武器等等條件,使秦軍成為了壹支勇猛可怕的軍隊,正如當時人所描述:"……虎勢之士, 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 後,蹄間三尋者,不可稱數也,山東之卒,被甲面胄以會戰,秦人捐徒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於墜千鈞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矣。" 13 這種虎狼之師,兇猛可見,在秦統壹中所起的作用由此可知,故其歷史地位,應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