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臺驛位於祁縣東部裴村店鄉。它原本是壹個不為人知的小村莊,但誰能想到,遠古先民的傳說和“奧秘”就埋藏在這個普通的小村莊之下。據相關記載,相傳在古代豫東,氣候宜人,植物茂盛,麋鹿成群,方圓數百裏都是沼澤。沼澤裏有壹座高山,上面住著壹個氏族。這個家族多年來以打獵為生。
壹天,部落首領發現壹群鹿在打獵,於是帶領他的族人全力包圍它們。這時,恰巧另壹個氏族也在追鹿。兩個氏族從兩邊進攻,最終捕獲了那只鹿。但為了爭奪戰利品,雙方發生了激烈的沖突,展開了血戰。最終,住在哨所的氏族取得了勝利。為了紀念勝利,氏族將高崗命名為“德祿崗”,後人誤寫成“魯臺崗”,這就是今天“魯臺崗”村的由來。畢竟這是傳說,不能代表蘆臺崗的真實情況。
據了解,1959期間,河南省文物工作者曾在此考察,收集到粘土灰陶殘片、砂褐色陶片、鹿角化石、蛋殼陶片、骨針等。,同年被祁縣委以商代遺址內涵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196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蘆臺崗遺址”為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了尋找夏代夏、夷古文化的分界線,1989年至1990年,鄭州大學考古專業86級師生和開封博物館考古人員對“蘆臺崗遺址”進行了壹系列發掘,發現了仰韶、龍山、尚賢或嶽石、商早期、商晚期、春秋時期的文化遺存。這壹驚人的發現,證明了在祁縣夏時期,以祁縣為中心的惠濟河和渦河是華夏、東夷、尚賢三個古部落的交匯地,從而揭開了“蘆臺崗遺址”神秘的面紗。
2006年4月,“蘆臺崗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蘆臺崗遺址和祁縣朱崗、端崗、牛角崗遺址是蘆臺崗地區夏、夷、商三個古部落爭鹿的見證。
蘆臺崗遺址的地層關系自下而上依次為仰韶文化、河南龍山文化、先商或嶽石文化、商文化、春秋文化等。,而距離蘆臺崗僅數十公裏的朱崗、段崗、牛角崗遺址的地層關系為仰韶文化、河南龍山文化、二裏頭文化、商文化、春秋文化等。通過對蘆臺崗遺址與朱崗、端崗、牛角崗遺址文化內涵的對比分析,我們發現它們雖然近在咫尺,但文化特征卻大相徑庭。
在蘆臺崗遺址的文化內涵中,沒有二裏頭文化的遺跡,但有與二裏頭文化屬於同壹時期的嶽石文化和先商文化,說明祁縣境內應該是二裏頭文化分布的東界。相反,蘆臺崗遺址是迄今為止發現的嶽石文化最西部的遺址,是豫東先商文化的西部遺址,而西部的朱崗和西南部的段崗、牛角崗遺址,尚未發現嶽石文化和先商文化的遺存。這就告訴我們,在夏時期,以蘆臺崗為界,夏、夷、商三個古部落展開角逐。而蘆臺崗遺址中的先商或嶽氏文化遺存含有二裏頭文化因素,竹崗、端崗、牛角崗遺址中的先商或嶽氏文化遺存則含有先商和嶽氏文化因素,是夏、商、東夷三個族群在夏季相互交流、相互影響的歷史寫照。
蘆臺崗遺址的文化內涵揭示了先秦時期祁縣夏、夷、商部落的歷史演變。
龍山時期豫東地區有許多遺址(如祁縣的段崗、魯臺崗),說明東夷族在這壹時期已經退出豫東地區,屬於華夏體系的中原民族力量逐漸強大。龍山時代後,豫東東部再次被東夷勢力占領,分布的文化類型為嶽石文化,豫東西部為二裏頭文化分布區(夏文化)。它們之間的模糊界線大約在河南省祁縣—太康—淮陽壹線。此時盤踞在孟地區的先商文化勢力也向西到達魯臺崗,壹度形成了豫東祁縣夏、夷、商勢力的落腳點。
場地北高南低,平面呈梯形。文化層厚約2-8米,自下而上依次為仰韶文化、河南龍山文化、先商文化、嶽石文化、早商文化、春秋文化,屬於村落居住遺址。遺址曾經是壹大片,但大部分都被挖走了,東、北兩面都被破壞了,現在形成了6米高的懸崖。
蘆臺崗遺址出土的器物有陶器、骨器、石器、蚌類、牛角、青銅器等。,其中以生產工具和家用器皿為主。日用器皿以陶器為主,裝飾圖案豐富。蘆臺崗遺址的文化內涵揭示了先秦時期祁縣夏、夷、商部落的歷史演變。壹個土崗子,像壹本史書,記述了先秦時期祁縣夏、夷、商部落的歷史沿革。通過對祁縣夏商遺址和蘆臺崗夏、商、夷族群考古文化特征的綜合觀察,以及遺址地層關系的考古材料和文獻記載,可以大致勾勒出先秦時期祁縣夏、商族群乃至整個豫東地區復雜的歷史演變過程:仰韶文化時期, 豫東被隸屬東夷體系的大汶口文化勢力控制,豫西被大汶口文化勢力控制。
祁縣端崗龍山文化遺址位於縣城西南6公裏端崗村北、黃崗溝南岸的沙丘上。出土的古斧、石鑿、骨匕首、灰色、紅褐色、泥狀、砂狀繩紋、條紋、陶罐、壺、盤等殘片,以及不完整的陶器供品、短、胸形腿、鹿角、動物骨骼等。,屬於龍山文物。1984被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該遺址再次發掘,出土了大量龍山、二裏頭、商周時期的陶器。
經鑒定,認為該遺址出土的遺物與河南偃師二裏頭出土的相似。1989年秋和1990年秋,鄭州大學考古系和開封文物隊對遺址進行了發掘,在河南境內發現了豐富的龍山文化、二裏頭文化、商晚期和春秋時期的文物,並對這些文物中的遺物進行了對比分析。推測端崗文化遺址的時代為王灣三期文化中期至王灣三期文化早期,二裏頭文化的時代為羅易地區二裏頭文化二期晚期至羅易地區二裏頭文化四期晚期。商文化晚期的時代相當於殷墟文化的二、三期,春秋文化時代相當於春秋中晚期。因為龍山文化晚期和河南二裏頭文化都在夏人生活的地區,時間相當於夏朝,所以有傳承關系。所以河南的龍山文化晚期和二裏頭文化的遺存都是夏朝的。因此,祁縣段崗文化遺址是河南龍山文化至春秋時期夏商周時期齊文化的遺存,對了解春秋時期齊東移前後的齊文化有壹定意義。2013年5月,祁縣端崗文化遺址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