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中使用,在使用中操作。收獲越多,用得越好,才能保證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在分類管理原則的指導下,扡插供應是有力的保證。配額政策既能保證森林資源存量的增長,又能調動投資者創造和發展復合林業經營概念林的積極性,以滿足需求。
2.正確認識復合林業的擴散效應,不僅可以提高原林地的經營效果,還可以為種植業、養殖業、旅遊業、能源業、手工業和加工業提供廉價的經營場所,並極大地刺激其他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引爆的作用。因此,為了保護耕地,實現多業並舉,發展循環經濟,所有的政府、企事業單位,尤其是投資者,都應該認識到復合林業這壹新生事物具有無限的發展潛力,並將對周邊地區的相關產業產生良性影響。
3.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推進,加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出現了林權分散、經營單位變小等新情況,投資者分散經營與復合林業生產規模效益之間出現了矛盾。如何提高投資者組織化程度,實現復合林業經濟規模化生產,已成為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之壹。為克服林權流轉到戶後的小規模經營傾向,提高投資者的組織化程度,實現復合林業生產的規模化和集約化,各級復合林業主管部門應大力發展復合林業經濟合作組織。
二、發展森林分類經營理念1。盡快制定完善政策法規,建立管理措施。森林分類經營是壹項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很強。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正在積極探索。建議國家林業局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森林分類經營的政策法規。除了國家加大對公益林的投入,還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誰投人”的原則,生態公益林的服務對象是明確的。由受益者進行補償,服務對象不明確的由政府進行補償。收取的森林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主要用於公益林的培育、管理和新建工程。我國壹些省市已經嘗試采用壹些方法進行生態公益林補償。
2 .建立公益林和商品林管理機構。實施分類經營,要建立適合公共管理的林業管理體制,將公益林建設納入政府行為範圍,實行企業化管理。建議國家林業局成立公益林管理中心,統壹組織全國公益林建設,將退耕還林(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公益林建設納入其管理範圍。還應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統壹組織林區公益林建設,在全國統壹體育場下,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推向市場,作為壹種企業行為。參與市場競爭以適應市場,增強市場競爭力,這不僅是森林分類經營的要求,也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3.投資林權抵押業務是發展復合林業的保障。要建立復合林業建設的控股制度和財政信貸支持體系,各級財政要把復合林業設施建設、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自然保護區建設、野生動物保護、復合林業科技推廣等經費列入預算。要妥善解決復合林業重點項目規定的配套資金;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復合林業生產的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與金融機構協商,加快林權抵押業務的發展,解決投資者從事復合林業生產的資金問題。
簡化金融領域的貸款手續,降低貸款費用。降低利息和費用。林權抵押貸款的業務覆蓋面要適當提高,貸款抵押率要適當提高,貸款條件要適當放寬,對有意願投資復合林業的投資者要給予最大限度的優惠和資金支持。真正把投資者的活樹變成活錢,盤活林木資產,從而打破復合林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瓶頸。在降低投資者房貸門檻的同時,也要加強監管。防止投資者將林權證抵押的資金挪作他用。
第三,發展可持續林業管理的概念。可持續林業管理的理論和模式始於17世紀中期,旨在管理林業資源以永久提供木材產品。它具有成熟的理論和技術體系,是長期指導世界各國管理林業的模式和途徑。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其理念也在不斷演變,其經營目標從木材的可持續生產到林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林業生態系統管理作為壹種新的資源管理模式,林業生態系統管理壹直沒有明確的定義。鄭小賢教授(1999)認為:首先,生態系統管理不僅涉及資源管理模式的改革,還涉及思想、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改革;第二,超越傳統的時空尺度和專業分工,實行全面的資源管理;第三,以社會需求為基礎,依據政策法規制定管理目標;第四,綜合考慮生態經濟和社會的綜合效益;第五,在實踐中,首先應重視公眾參與和協作,生態系統管理應與社會改革相結合。認為各種利益集團和個人的合作以及參與決策的管理是不可或缺的。第六,這壹階段的資源管理是在對復雜生態系統及其社會現狀和未來沒有充分了解,缺乏足夠認識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有必要對計劃進行監測、評估和反復修訂。這個過程被稱為適應性管理。這是生態系統管理的壹個關鍵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