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精神是軍隊必須具備的。朱德指出:“勇氣和技術使妳戰無不勝”。在本文中,“技術”是兵種,“勇氣”是“鬥誌”的組成部分,即“士氣”。就清初八旗士兵——主要是滿族及其前身女真族——而言,戰鬥精神和生活習俗所造就的民族習慣,已經成為體現士兵素質的同構“素質戰鬥力”。冷兵器時代,民族習慣對於激發鬥誌有著特殊的意義。女真族的習慣是自然環境和生活習慣造成的。韓國人李敏○給了我們最好的描述:“胡耐饑耐渴,進進出出,飯末喝壹點水,六七月吃四五升。雖有風冷,卻到了夜晚。”馬五六個晝夜不吃草,也能跑。女人的鞭子和男人的壹樣。十多歲的孩子也能拿著弓箭馳騁。閑暇日少,便引妻妾獵取之物,蓋其俗。艱苦的生活和惡劣的環境使女真養成了吃苦耐勞、無所畏懼的性格,形成了包含在多種經濟並存中的非經營性經濟生活。非經營性經濟是指女真人依賴自然的漁獵采集經濟,從歷史現實來看還應該包括掠奪性經濟。其中,狩獵和掠奪對八旗的戰鬥精神有著直接的影響。女真族散居在東北廣大林區,內部經濟差異較大,但狩獵經濟具有普遍性。東北地區漫長的冬季使女真族獲得原始農業、采集等生活資料變得困難和不安全,狩獵因為是必不可少的經濟補充而發揮著重要作用。狩獵是人類與其他動物的生存之戰,是人類戰爭的預演。清朝入關後,封建統治者下令冬秋狩獵,以保持八旗的騎射傳統,體現了狩獵與戰鬥精神的內在邏輯關系。為了適應寒冷的氣候,高熱量的食物結構(5)影響人的體質和體力,再加上長期好鬥的狩獵生活,培養了女真人勇敢好鬥的性格,容易激動和報復。所以獵命就是練武。至於武力經濟掠奪,在古代非農業社會中並不是偶然現象。草原上遊牧部落之間的戰鬥,有時是武力相互掠奪的升級。這種特殊的“經濟”在明代的女真族中更為明顯,尤其是在部落眾多、互不隸屬的時期。民族內部的相互掠奪只是其中之壹,還有對富農地區的掠奪,比如遼東漢族地區和朝鮮。由於對方邊境地區的設防,女真人只能采取大規模的群體行動來掠奪農業地區。掠奪性經濟不可能是主要經濟。與狩獵活動不同,它是對物質創造者——人的掠奪,所以對戰鬥精神的培養和訓練有更直接的影響。狩獵和掠奪都是經濟行為,它們有時結合在壹起,形成了女真生活緊張而危險的壹面。危險不僅來自對方——猛獸、軍隊等部落的抵抗,還存在“反侵犯”,即猛獸的入侵和其他部落的掠奪,即明、韓軍隊在國外的殺戮。所以女真勇猛好鬥的性格是攻守兼備的。於是,努爾哈赤崛起的時候,不管他的政治野心有多遠大,聚集在壹起的努爾哈赤人民,八旗官兵,冒著生命危險去殺人,主要是為了物質欲望的刺激,這和過去采取同樣行動的目的沒有什麽區別。對他們來說,“七大仇人”和葉赫的老女兒就像是圍坐在火爐旁聽老壹代人講述口口相傳的傳說,與自己無關。出兵和掠奪關系到單個家庭的生活。所以“出兵時,皆歡騰,妻皆歡喜。他們唯壹想要的就是得到更多的財產。如果軍隊的卒家有四五個奴隸,他們都爭著壹起去,所以他們也是為了劫掠財物而“⑦”。這種與經濟生活息息相關的戰鬥精神不僅可以轉化為物質力量,還可以產生物質利益,所以統治者更容易利用它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然而,建立在物質利益基礎上的戰鬥精神缺乏堅實的基礎。生活條件的改善,物質利益的基本滿足之後,“第壹需要”的原始動力已經轉化為慣性,物質刺激變成了物質享受。人們已經變得害怕打獵和派兵的危險。這種變化從擁有既得利益的貴族開始,層層下移,影響到普通士兵;從早期壹些創業者對舒適的渴望,蔓延到了生活條件得到極大改善的下壹代、第三代。反之,如果長期戰敗,被俘無所獲,官兵的鬥誌也會消沈。清兵入關前,享樂的氣氛就開始籠罩滿清貴族。唐太宗擔心國運,就狠狠地訓斥道:“以前聽說將來要去打獵,所以今天我們就打鷹踢足球。如果妳不叫我走,哭的時候請陪我走。如今的小兒子專門遊街玩音樂。以前窮人,無論大小,壹聽說在地裏打獵,都覺得它很美,從它來的人很少。白天,我放牧我的馬,做飯,晚上,我睡在馬抽屜裏。僅僅依靠努力工作是很難創建壹個繁榮的國家的。今天,有很多人聽說邢兵在外地打獵,或埋怨老婆生病,或埋怨家裏忙。我不考慮打獵,我決心努力,但我想留住我的妻子,假裝自己。世界不就是這樣嗎?”⑧不斷的勸諫,除了加重統治者的無奈,不會產生更多的正面效果。為了維護和發揚八旗的戰鬥精神,清初的皇帝們確實下了很大功夫。這壹努力集中在太祖、太宗時期,其措施涉及多方面。總的來說,主要是軍人意識的培養,官兵對軍紀的敬畏。”軍事意識”是指希望通過軍事功勛獲得獎賞、軍銜、特權等利益的思想意識,其最高層次來自於對國家和君主忠誠的精神動機。當然,第壹,“軍事意識”從產生到逐漸發展有壹個過程,精神力量逐漸戰勝物欲,所以兩者之間有壹個很長的過渡階段。第二,軍功是可以兌現的,和物質利益有關,不是完全割裂的,尤其是在培養軍功意識的時期。第三,軍事意識的培養離不開軍紀,執行軍紀的最終判斷是“賞”和“罰”。被獎勵者的榮譽感和被懲罰者的羞恥感是軍事意識的最初萌芽。如果拋開物質獎勵不談,後金(清)統治者培養八旗官兵軍事意識的措施主要是教育和鼓勵。這裏的“教”主要是忠義教育,把官兵的戰鬥目的從物欲引向忠義的精神世界,這與唐太宗在漢化影響下繁榮文化教育有關。毛澤東沒有足夠重視這個問題,他似乎相信物質刺激和嚴厲的軍事法律。唐太宗的內心觸動來自於他對大淩河之戰的理解。戰鬥結束後,他回到了沈陽。天聰五年(1631)十壹月初壹日,唐太宗深有感觸地對貝勒大臣們說:“我讓貝勒大臣們的孩子讀書,實在是要讓他們習慣於學習,講道理,忠於君主。“據說貝勒有些大臣寵溺子女,不肯使其為秀才,所以不必說,我國雖不讀書,卻也沒有耽誤。我想當年我軍將士不棄灤州,都是由永平駐守貝勒而敗於救援,於是相繼棄守永平、遵化、遷安等城。難道不是因為他們沒文化,無知嗎?今天我們的士兵包圍了明朝的大淩河城。過了四個月,大家都互相吃了,但還是堅持住了。援軍雖敗,淩河已降,但離開錦州、松山、興山的人不忍離去,難道不是得知真相,忠於朝廷嗎?”並下令:“從現在起,所有十五歲以下,八歲以上的孩子都要學習。如果有人不想教孩子讀書,那就開始自己玩吧。妳這麽寵著我,我就不讓妳穿盔甲出門,跟妳在壹起隨意舒服。其鹹身是我意,不可大意!”⑩命大海把《三國誌》翻譯成滿文,在自己人中間傳播。唐太宗此舉真正開啟了清朝忠君教育的先河,形成了八旗子弟11三大教育內容中非常重要的壹部分,也是儒家倫理在邊疆少數民族發展中的實踐。如果說清初的忠義教育處於初級階段,沒有規定,那麽入關前的激勵機制已經制度化,各種措施相輔相成,形成制度。選擇比較重要的,比如給個勇敢的名字,給個世界帖等等。最常見的軍號是“巴圖魯”,翻譯成中文就是“勇士”。這是壹個來自蒙古語的詞,反映了蒙古文化對女真族傳統的影響。“巴圖魯”不同於“達汗”和“卓力克圖”。純屬軍功獎勵,沒有其他額外好處。這是壹種榮譽,也是勇敢無畏者的榜樣。清末鎮壓太平天國、撚軍、西北叛亂時期,巴圖魯之名被濫用,規定惡劣,清初則不然。贏得名聲的人不僅戰功非凡,而且沒有給漢軍。無論什麽資格,從宗室(如戴珊)到兵卒(如正白旗卒薩木哈圖)都有機會,但都不是輕易給的,以免濫施損害其意義。勇者之名只在身,但職位可以世襲。官位也叫世爵。據《清惠典》:“開國之初,我們創造英雄,為爵、賀、苗人立下了汗馬功勞,我們將與河山永世長存。自以來,因忠誠宣傳、建功立業而被授予爵位者,或被他人頂替者,或幾代傳承者,均列在○昌" 13。很明顯,這是給予英雄的稱號,與宗室稱號不同;而且是不是遺傳,要看情況。世界郵政系統最早出現在天命五年(1620)14,此後不斷發展完善。仕途之初,他借用了明代武職的官名作為爵位,體現了晉末軍旅生活中仕途制度的主動性。天聰八年(1634),唐太宗以“聞國家從天創業,不棄本國語而學他國語言”(15)為由,改稱滿語,如昂邦張靜、麥勒張靜等,是唐太宗民族文化保護意識的產物。順治四年(1647)十二月,改封號,如昂邦張靜為京畿尼哈番,麥勒張靜為阿什哈尼哈番等。16,這樣就不再和八旗的官方名稱混淆了。直到乾隆時期,才最終確定了九等二十七等世爵制。世界工作有其相應的特權,這些特權不僅可以傳播到後代,而且在奪取分配、接受獎勵、避開壯丁等物質利益方面也與他們有關。後金(清)統治者非常重視激勵機制的運用,將每個人的軍事功績記錄在檔案中,以便根據功績大小及時獎勵17。賜勇者名,世職,要麽是對大臣的重要獎勵,要麽是對積德的重要獎勵。而壹般的賞賜,在毛時期就有折罪之法,是對受傷者的賞賜,如“阿爾布哈在阿克倫受傷,罪準折11梁”18,過時可以取消。唐太宗天聰改為按傷分級,以人口或白銀獎勵;也有戰績,如《巴圖力戰績原因:招募旅順口時,乘船登岸,在城內追殺敵兵,戰績允許》19。入關後有主動卡制度。獎勵機制不斷豐富完善,逐漸定制化。賞功罰罪20是八旗戰鬥精神激勵機制的兩個方面,但其力度和效力不足以維持部隊的戰鬥力。保持和提高戰鬥精神的主要手段是嚴明軍紀。“戰爭就是戰爭,需要鐵的紀律”21。從太祖起兵到清朝的中原丁丁,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敵小我強,沒有紀律的保證,不會在歷史上有所建樹。八旗軍紀最突出的特點是既鼓勵個人奮勇作戰,又強調整體配合,太祖時就已經如此。對於戰鬥人員,“只敢進者視為功德,退者視為罪過”;論功過,還是要看陷阱,登城順序,或者受傷嚴重程度,“臉上有槍的傷員就是功過。”大大小小的胡人聚集的地方,動臉動脖子的人特別多,從屢戰屢敗就能看出來。“與八旗的‘不講究壹等功’不同,明軍把砍下的人頭數當成了功德數。如薩爾滸之戰,“西路山兵勇猛無比,胡兵幾乎無法阻擋,但為其首級而戰。本無心戰,忽胡部將下馬接戰,方敗走。”22.壹級檢查以消滅敵人數量為目的,突出單個敵人的殺戮行為;八旗兵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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