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全面。生態農業是由農業生態系統支撐的。生態農業整體生物產量高,源於生態農業結構合理,相互協調。生態農業中光合產物的利用是合理的,保證了系統中的能量流動和物質回收,安排復種和間作,提高綠色植物光合產物的利用率。生態系統的綜合性堅持以農業為中心,我國生態農業建設的協調性應從戶、村壹級發展到縣壹級[4]。“縣”是中國行政體制的最基層單位,具有相對獨立的行政和經濟自主權。從行政角度看,它有權運用政策等措施調動自身財力,發揮其調節生態經濟系統的能力,從而實現經濟規模和危機分擔的功能。從規劃上看,縣城是壹個具有壹定規模和特色的自然群體,是宏觀和微觀的結合體。它可以根據農民的需求設計優化的土地利用形式,也可以設定合理的人均耕地面積,有效協調農村勞動人口。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和能源的再生,從而達到調整整個農業產業結構的目的。
第二,多樣性。生態農業維持的生態平衡是螺旋式發展的最佳動態平衡。生態農業與狹義農業的區別在於:在生產內容上,不局限於種植業,而是農林牧副漁多種經營,全面發展。在生產區域上,它不局限於耕地,而是把所有的土地都當作自己的生活場所;不局限於谷物,而是以營養學為基礎,根據熱能(糖、脂肪等)的數量和比例,科學地安排農業生產。)、蛋白質、多種維生素和人體營養所需的各種礦物質。
第三,效率。生態農業通過對物質的深加工和能量的循環利用,提高了農民的增值收入,加快了農業生產效率,改變了當地的農業產業結構。生態農業的核心是科學技術,通過生態模式的技術手段實現特定經濟作物的增值生產,用生態工程的技術手段平衡各地區的區域優勢,使技術與社會需求和當地實際相協調,發揮生態經濟系統的調節能力,實現經濟規模和危機分擔功能,形成)高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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