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蔔筮過程,我們發現甄人在蔔筮中有很大的話語權。這種話語權的來源是什麽?商朝晚期,大概是受商朝國王的委托;但前期很可能是貴族參政的傳統造成的,必然導致商王與甄人的權力鬥爭。從現存的甲骨文來看,商王蔔筮考不上的情況多出現在商代早期,說明這種現象是政治鬥爭的表現。
商代晚期,甲骨文占字(“預兆”的判斷),求證字缺失。壹種理解是,王上和任真的政治鬥爭取得了勝利,基本上控制了任真集團,從而壟斷了最終解釋權。不查者,不可錄於甲骨,是“尊者之諱”;另壹種解釋是,甄人失去了把自己的意見刻在甲骨上的權利,而只是記錄在其他載體上;此外,還有學者提出了顯眼神諭的思想,即省略占領的字樣而只刻上商王的最後證言,以神秘主義強化商王的權威。
甲骨文占蔔是商代神權統治的壹種形式,但不是唯壹的神權決策方式,常被稱為占蔔。但是,占蔔與占蔔的關系是復雜的。壹方面找到了蔔筮結合的物證,另壹方面文獻記載認為“蔔筮互不攻擊”。唐代孔英達疏《禮記·曲禮尚》時提出:“大事與小事各有千秋,不可歸於小事,亦可歸於大事;第二,運氣不好,不能重蹈覆轍。運氣不好,就不能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