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參與的夥伴關系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1.戰略夥伴關系。這裏指的是197年6月中美決定建立的“面向21世紀的建設性戰略夥伴關系”。這種關系大致包括三層意思:第壹,兩國應該是夥伴,而不是對手;第二,這種夥伴關系是基於戰略全局的,而不是局部的,是長期的,而不是權宜之計;第三,這種戰略夥伴關系是建設性的,不是排他性的,不是為了稱霸。這是壹種既不是同盟也不是敵對的合作關系。
2.戰略夥伴關系。1996年4月,中國和俄羅斯決定建立這種夥伴關系。1997年5月,中法宣布建立“全面夥伴關系”。1998 10中英開啟兩國“面向未來的全面夥伴關系”。同年6月165438+10月,中日兩國決定建立“面向21世紀的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夥伴關系”。同年4月,中國和歐盟領導人決定建立“長期、穩定和建設性的夥伴關系”。中國與這些大國的夥伴關系,雖然使用的修飾語不同,側重點不同,但在基本方面是相似的,即中國在某種程度上與它們形成了戰略平衡的合作關系,旨在推動世界多極化發展,抵消和遏制中美關系中的不和諧。
3.睦鄰夥伴關系。1997 12中國與東盟國家宣布建立面向21世紀的“睦鄰互信夥伴關系”。這壹夥伴關系旨在促進中國與鄰國的互信和共同發展,加強在地區經濟和安全問題上的溝通和協調,因此具有堅實的基礎和強大的生命力。
4.基本夥伴關系。這是指中國與發展中國家建立的夥伴關系。比如1997年底,中墨決定建立“跨世紀全面合作夥伴關系”,就屬於這種類型。
在全球化日益擴大和深化的今天,各國往往根據自身利益和在國際體系中的地位,與其他國家形成某種夥伴關系。這種關系不同於傳統的國家之間的聯盟,而是為了促進各自的發展而形成的。“戰略夥伴關系”是近年來非常流行的國家間關系。比如中國和加拿大。兩國開展了全方位、多領域的合作;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我們加強了在重大國際和地區戰略問題上的磋商和協調。中加戰略夥伴關系的建立將有助於兩國迅速擴大經貿和投資交流,加強兩國間的溝通。
和平五項原則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最佳方式。
和平部五項原則是由中國政府提出,印度和緬甸政府倡導的。它們是國家間建立正常關系、開展交流與合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半個世紀以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而且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接受,成為規範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
和平解決五項原則的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