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國各級政府積極探索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實踐,但總體上看,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還比較薄弱,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就社會管理而言,我國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是政府與社會高度融合的集權式管理模式,導致社會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發展能力,最終影響社會的協調健康發展。同時,這種管理模式也使得政府部門臃腫,層級重疊,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管理成本高。就公共服務而言,政府承擔了過多的公共服務,控制公共服務的範圍仍然過寬,難以滿足社會投資多元化和消費多樣化的需求。另壹方面,政府過於重視投資而忽視服務的效果,服務大眾的理念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而且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存在城鄉不平衡、區域不平衡等問題。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要有效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迫切需要解決以下問題:壹是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機制。由於社會事務的復雜性和社會公共需求的多樣性,應當充分發揮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規制、社會組織和公民合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新機制。其次,要不斷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通過建立和完善統壹、公正、透明的法律體系和公共政策體系,營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不斷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質量。第三,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加強各種社會管理機制的整合,最終形成有效覆蓋全社會的應急管理體系,是當前社會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當然,在強調應急機制完善的同時,也不能忽視社會常態管理機制的進壹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