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這樣壹個房主,她租的房子到期了,今天準備交房。結論當我打開房間的門時,我被眼前的壹幕嚇到了!原來家裏不僅亂七八糟,還養了十幾只小動物!其中家裏養了兩只貓和壹只小狗,陽臺上養了壹只雞!不知道是哪個小寵物弄濕了床墊,氣味彌漫了整個房間!
作為壹個在壹線城市待過的職場人,我還是有同感的。租客在面對房東時,壹直是弱勢群體。這幾年,我幾乎每年都要換房子。樓主沒有好壞之分。如果是壞的,我會計算妳的電費水費,無故增加妳的房租,退租找各種理由扣我的押金,最後手裏拿著很少的房租離開。好壹點的房東是貼心的,隨時待命的,但更多的是壹種優質的服務和個性。但是現在壹手房東不多了,基本都是二手房東,甚至三四手。不知道這裏的朋友有沒有租過這種二手房東的房子,但是毫無疑問,大部分時候退房的時候都會不開心。
“2貓1狗1雞”,雖然是動物,也是小生命。我想“2貓1狗1雞”大概是從小養的,壹路和自己生活在壹起,就像家人壹樣。他們怎麽忍心把它們扔掉呢?即使很可能不適合在新房子裏養,也要妥善處理,而不是以逃避責任的方式放在原房子裏。如果主人短時間不看房,這種小動物難道不會餓死在這麽空的房間裏,來了會很可笑嗎?每件事都應該從頭做到底。如果沒有壹定的善心,就不用養動物了。如果非要承受他們,這也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和素養。與人交往,真誠待人,給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租客和房東都應該反思自己,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心胸要寬廣,這樣以後的路才能越走越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