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整體性的這壹特點,我們在研究任何對象時,都不應該只研究宏觀的整體,也不應該研究孤立的要素,而應該了解整體是由什麽組成的,以及整體在宏觀上的作用。也就是說,人們在認識和改革制度時,必須從整體出發,從構成制度的各要素之間的關系中探索整個制度的本質和規律,把握制度的整體效應。
例如,教育管理者在分析課堂教學系統時,必須從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入手,註意這些關系不是壹成不變的。教育管理者只有考慮到這些關系及其變化,才能從整體上把握課堂教學的本質和規律。因此,綜合分析多個變量及其內在聯系,使部分服從整體,使整體效果最佳,應該是每個管理者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出發點。任何制度都存在於壹定的環境中,與環境有著現實的聯系。所謂適應性,是指系統隨著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其結構和功能的能力。系統的適應性涉及三種不同的情況:壹是系統原有的穩定狀態被破壞後,逐漸過渡到新的穩定狀態,即依靠系統本身的穩定性來適應環境的變化。比如,當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時,無論是營利組織還是非營利組織,都必須從“大而全”的封閉狀態中走出來,以適應新的經濟環境。第二,當系統的穩態被破壞時,它依靠系統提供的或人為的某種特殊機制來抵抗環境的幹擾,修復被破壞的因素,使系統回到原來的穩定狀態。傳統上,大學這樣的組織有能力阻擋外力(象牙塔),把工作環境限制在壹定的因素範圍內。大學組織作為壹個生命體向前進化,其面臨的困境是如何在適應社會變遷中保持大學的內在發展邏輯。為了維護學術發展的完整性,大學組織必須具有修復功能的機制,並以超穩定的形式表現出大學組織的適應性。第三,由於突然而強大的幹擾,系統的穩態結構迅速被破壞,新的穩定形式迅速形成。
在實際工作中,運用系統原理研究和管理問題,要做到以下四點:
1.系統地分析被管理對象,包括系統元素、結構、功能、集合、連接和歷史的分析。管理決策和措施是基於系統分析的。
2.根據系統的目的性特征,必須堅持壹個系統只有壹個目的,它的子系統要圍繞這個目的形成合力,協調它們的運動。
3.根據系統的整體特點,必須樹立全局觀,不要孤立地看問題,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妥善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的關系,克服本位主義和自給自足的小生產思想。
4.根據系統的層次特征,每個系統應建立合理的層次結構。上壹級只管下壹級,下壹級只負責上壹級。要求領導只做本級領導崗位的職責,各級把各級的事情做好,權責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