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吳人和羌人之間代代相傳,大多數人都參加勞動。在節日期間,村民們會邀請女巫背誦史詩,為村民祈禱,驅鬼,並在幹旱時祈雨。羌族巫師的習俗都是通過舞蹈來體現的。牦牛許願通常在農歷七月舉行,持續三到五天。據說明清時期在澧縣薛城壹帶相當流行。這個古老的習俗在解放初期仍然存在。當時領頭的巫師穿著袈裟,戴著帽子,左手拿著壹面羊皮鼓,有節奏地打著拍子,彎腰、跳躍、下蹲、跳躍。在向導的帶領下,人群高舉長矛、匕首、明晃晃的火槍和木棍,踩著有節奏的皮鼓,聚集在寨子周圍,在羌村廣場殺牛祭神。然後人群敲鼓跳舞。解放以來,羌族逐漸擺脫了宗教迷信的束縛,“牦牛許願”運動也隨之銷聲匿跡。
羌族人特別註重喪事。莊子曾說,“羌人死了,燒了,骨灰吹走”。有記載說:“迪強仁,他們的俘虜,並不擔心他們的束縛,只擔心他們的死亡而不是被燒死。”可見羌人的喪葬是長期的習俗,有火祭。在古代,火是生命的象征。火葬意味著靈魂的不朽和不滅。死後舉行為期三天的葬禮是羌族的習俗,尤其是對富人和富人。將邀請巫師主持葬禮。
葬禮第壹天會表演《伊隆》,第二天會表演《庇古》,第三天會舉行盛大的喪舞,以軍禮的形式紀念逝者。這是古代羌人的壹種儀式,意為悼念功勛將士,提高人們的士氣。它由軍事奇才主持。他手裏拿著壹把弩,肩上掛著兩個銅鈴,皮盔裏放著壹根稻草和野雞羽毛,然後帶領隊伍跳躍。現在這種舞蹈已經失傳了。舞蹈分為三個部分:葬禮開始時的喪歌;兩件盔甲壹起跳舞;三首葬禮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