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院校中醫藥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衛生機構見習壹年,可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院校中醫專業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工作滿兩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取得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專業學位並在醫療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的人員,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壹年以上生產實習和壹年以上相當於本科的嚴格臨床實習訓練,中醫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有壹年以上臨床實習訓練,可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專業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考試。
(2)在老師指導下學習過,有真才實學的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布前的人員
(1)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醫師資格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可申請參加考試,但2000年6月26日、2008年6月26日未申請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除外;
(2)6月26日1998前,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具有真正專長並取得有效醫師資格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可申請參加考試,6月26日1999、2000年未報名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除外。
附件:《傳統醫學教師及有真才實學者醫師資格考試辦法》
2.《執業醫師法》頒布後的人員
(1)報考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學徒須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的學徒合同和畢業證書;連續隨師學習滿三年並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畢業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見習兩年;
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畢業後須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進行壹年的試用期。指導教師必須具備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臨床工作20年以上;
(二)有應當已經報考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專業人員;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確認具有專長的醫學技能;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並有專長的學生,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三)外國人和臺、港、澳居民
1,外地人;
(1)取得中醫學士學位,並在我國中醫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壹年的外籍人員,可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與國內碩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2.臺港澳居民:
(1)臺灣省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與外國人相同;
(2)取得內地中醫學士學位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連續執業滿壹年,並經考核合格。取得港澳地區合法行醫資格並取得港澳地區行醫執照壹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3)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與內地碩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4)香港居民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取得中醫學士學位,並取得在香港行醫的合法權利。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壹年並考核合格,取得香港執業許可滿壹年以上;
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學士學位並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的澳門居民,在內地不間斷實習三級中醫師滿壹年並經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澳門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滿壹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