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燈以歌舞的形式形成後,藝術家們經過多年的實踐,對生活中的各種動作和民間武術進行了藝術加工,創造和發展了不同風格的文武燈。花燈美麗灑脫,武燈剛強。
花燈舞是雲南元宵節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花燈舞蹈包括不唱歌的舞蹈,如舞獅和猴子彈棉花,以及集體唱歌和跳舞,如蓮香和拉花。最初元宵的生意只有男女之分,後來分成了壽、旦、醜三種生意。元宵節演出眾多中大型角色的劇目時,加入了其他業務。
民間花燈舞的起源和發展為花燈戲的時間,目前尚無準確的資料證實。據現有文獻記載,明朝中葉,公元1454年左右,雲南楊林人蘭芝安曾寫過《性與月之謎》的傳說。清初(1657),雲南人何偉寫了五部傳奇劇。這是雲南已知最早的戲劇創作活動。清朝康熙年間(1701),雲南開始出現職業戲班,曾有四個戲班在昆明建立王樂寺。清朝乾隆年間(1746),秦、石牌、楚、益陽等地傳入雲南。據元謀燈會藝人張介紹,元謀燈會已經傳承了十三代。另外,在花燈的曲調中,有相當壹部分是明清小曲,如《掛枝打棗》,是萬歷至清初流行的民間小曲。照此推算,花燈作為壹種戲劇,早在明末清初就有了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