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到了明朝,名妓蘇三認識了吏部高官王景龍,改名玉堂春,誓要陪伴白壽。王然在妓院裏出了錢,被鴇母趕了出來。蘇私下派了兩個使節回南京。王走後,夫人又把蘇騙賣給商人沈做妾。沈的妻子有了外遇,毒死了沈,誣告了蘇。縣令受賄,判蘇死刑。救濟窮人,尊重正義,解除蘇三從洪洞到太原復查。在路上,蘇講述了自己的故事,並鼓勵她。
以劇本和戲劇聞名的蘇三在中國家喻戶曉。而蘇三的苦難和每壹個丈夫獲救的故事,確實發生在陜西省洪洞縣。直到民國九年(公元1920年),洪洞縣司法局仍保存著蘇三的案卷。
摘要
蘇三,原名周玉潔,明代山西大同地區周家莊人。五歲時,父母雙亡,被拐賣到青樓,改姓蘇。當時青樓裏有兩個妓女,她排名第三,於是改名為蘇三。“玉堂春”是她的花名。蘇珊天生麗質,聰明好學,琴棋書畫樣樣精通。
王景龍,壹個官員的兒子,遇見了蘇三,壹見鐘情,有密切的過去,並作出了永恒的愛情誓言。在那裏不到壹年,王景龍就被老鴇趕出了家門。
蘇三要求王景龍努力工作,並發誓不再追隨他人。王景龍刻苦學習,第二次進京趕考,考上了第八名進士。老鴇偷偷將蘇珊以1200白銀的價格賣給山西馬販子沈宏做妾。沈紅帶蘇珊回了老家。沈弘長期在外經商,其妻皮實與鄰居趙昂有染,與趙昂合謀毒殺沈弘,誣陷蘇珊,並以1200兩銀子賄賂她。壹個縣長受賄枉法,折磨蘇珊逼她招供。蘇三被判死刑,但不得不屈服於這種懲罰,並被判處死刑,關押在死囚牢房。正在山西巡察的王景龍得知蘇三犯了死罪,便暗訪洪洞縣,了解蘇三的冤情,並立即將蘇三案的所有人員押解回太原。
為了避嫌,王景龍委托劉土官代為審理此案。劉的公正判決,蘇三奇的冤案得到平反,真正的罪犯被繩之以法,貪官被撤職查辦。蘇珊和王景龍終於結婚了。
故事結局
蘇珊幸運地以壹種傳奇的方式與王景龍重逢。明代小說家馮夢龍寫了《玉堂春有難,遇其夫》,收入《警世錄》,流傳後世。京劇和許多地方戲曲也被編成《蘇三齊傑》和《玉堂春》,廣為演出。
梅蘭芳先生在劇中飾演蘇三,1911年在京演出,當時梅蘭芳先生才17歲。《女主演繹》本來不可能是獨立劇,都是和《玉堂春》壹前壹後演出的。後來,它被王瑤卿先生和梅蘭芳的叔叔梅雨田改進為梅派的壹個特殊戲劇。劇中的詠嘆調至今仍然流行。
劇本
蘇三離開洪洞縣,將來到這條街的前面。
我說話之前心裏(好)難受,過去的先生們都聽我的。
哪個去南京給我三郎遞信?
據說蘇三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在來世變成了壹只狗和壹匹馬。
人說洛陽百花齊放,不是春偏愛奴。
低頭離開了洪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