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議院是英國議會的上議院。英國議會也是由英國君主和下議院組成的。上議院有700多名非民選議員,包括26名英格蘭教會的大主教或主教(即英語中的“精神議員”)和600多名貴族(即英語中的“世俗議員”)。精神職位持有者在擁有聖職身份時繼續擔任該職位,而世俗職位是終身職位。
上議院成立於14世紀,1544年采用“上議院”名稱。1649曾被英國內戰奪取政權的革命政府廢除,1660年恢復。上議院的權力壹度優於民選的下議院。但從19世紀開始,上議院的權力逐漸被侵蝕,遠不如民選的下議院。根據1911和1949之間通過的多項國會法案,下議院通過的所有法案可以在上議院擱置長達12個月,但不能被否決。這種權力在政治學上被稱為延遲否決。根據《上議院法案1999》的創新,取消了世襲的貴族席位,只為偉大的國家官員保留了幾個席位,另外92個席位被選為代表貴族。目前的工黨政府正在認真考慮進壹步的創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大約在14世紀出現了下議院,並壹直延續至今。歷史上,下議院的權力遠不如上議院,但今天,下議院在兩院都占據了主導地位。目前,下議院的立法權可以超越上議院,而根據1911的議會法案,上議院否決大部分法案的權力就降為只是拖延其通過。此外,英國政府還需要對下議院負責。如果首相失去了下議院的支持,他將會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