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具有完整的理論體系,其獨特之處,在於“天人合壹”、“天人相應”的整體觀及辨證論治。
中醫主要特點有:
認為人是自然界的壹個組成部分,由陰陽兩大類物質構成,陰陽二氣相互對立而又相互依存,並時刻都在運動與變化之中。在正常生理狀態下,兩者處於壹種動態的平衡之中,壹旦這種動態平衡受到破壞,即呈現為病理狀態。而在治療疾病,糾正陰陽失衡時並非采取孤立靜止的看問題方法,多從動態的角度出發,即強調“恒動觀”。認為人與自然界是壹個統壹的整體,即“天人合壹”、“天人相應”。人的生命活動規律以及疾病的發生等都與自然界的各種變化(如季節氣候、地區方域、晝夜晨昏等)息息相關,人們所處的自然環境不同及人對自然環境的適應程度不同,其體質特征和發病規律亦有所區別。因此在診斷、治療同壹種疾病時,多註重因時、因地、因人制宜,並非千篇壹律。認為人體各個組織、器官***處於壹個統壹體中,不論在生理上還是在病理上都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的。因而從不孤立地看待某壹生理或病理現象,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多從整體的角度來對待疾病的治療與預防,特別強調“整體觀”。
壹、整體觀念
整體是指人體的統壹性和完整性。
1.中醫認為人體是壹個有機整體,是由若幹臟器和組織、器官所組成的。各個組織、器官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功能,決定了機體的整體統壹性。
2.人與自然的統壹性,自然界存在著人類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自然界的變化可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體,而機體則相應地產生反應。在功能上相互協調,相互為用,在病理上是相互影響。
二、辯證論治
1.概念:所謂“證”是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壹階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變的部位、原因、性質以及邪正關系,能夠反映出疾病發展過程中,某壹階段的病理變化的本質,因而它比癥狀能更全面、更深刻、更準確地揭示出疾病的發展過程和本質。
所謂“辯證”,就是將四診(望、聞、問、切)所收集的資料,癥狀和體征,通過分析綜合、辯清疾病的原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系,從而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證候的過程。
所謂“論治”又叫施治,則是根據辯證分析的結果來確定相應的治療原則和治療方法。辯證是決定治療的前提和依據。論治則是治療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所以辯證論治的過程,實質上是中醫學認識疾病和治療疾病的過程。
2.辨病與辨證的關系
疾病是具有特定的癥狀和體征的,而證則是疾病過程中典型的反應狀態。中醫臨床認識和治療疾病是既辯病又辯證,並通過辯證而進壹步認識疾病。
例如感冒可見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等癥狀,病屬在表。但由於致病因素和機體反應性的不同,又常表現為風寒感冒和風熱感冒兩種不同的證。只有辨別清楚是風寒還是風熱,才能確定選用辛溫解表還是辛涼解表方法,給予恰當有效的治療,而不是單純的“見熱退熱”“頭痛醫頭”的局部對癥方法。
三、相似觀念=現代分形觀----中醫的三個哲學觀
是取象比類的現代化科學化
分形是上個世紀美國人創立的,但分形即--相似的觀念中國幾千年前就有,如著名的陰陽,五行就是最古老的分形觀,上個世紀鄧宇等的新發現。是取象比類、象數學、取數比類的現代化科學化,即通過類比、象征方式把握對象世界聯系的思維方法,運用帶有感性、形象、直觀的概念、符號表達對象世界的抽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