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之所以稱之為科舉,是因為它采用的是以科選士的方法。它的特點是公平競爭和擇優錄取。
二,西方公務員制度
所謂西方文官制度的本質是英國文官制度。1870年,英國政府頒布了第2號樞密院令,進壹步明確和完善了公務員考試、錄用和等級結構的重要原則。
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第壹個文官制度在英國正式確立,西方國家紛紛效仿。英國的文官制度是被中國的科舉制度直接摧毀的。他們考試錄用公務員,其實就是當年中國的科舉制度。目前西方國家公務員公開競爭、多層次考試、逐步淘汰的原則和方法,直接繼承了我國的科舉制度。
第三,西方文官制度與科舉制度的區別。
要點如下:
(壹)選擇不同的候選人。
英國公務員制度雇傭公務員,其實就是事務官。在中國,他們被稱為助手或“收藏家”。英國的“公務員”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大臣是與內閣共進退的“政務官”,屬於政治家。所謂“公務員”,僅指“官員”,即公務員。它的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不是參與黨派鬥爭。他們的存在保證了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前臺兩黨輪流執政,後臺政府永遠不會變。”
科舉制度選拔和雇用主要官員。“洞房花燭夜,要當狀元。地脈陽動,滿眼新。”壹旦妳想成為第壹,妳就會參與其中。“官”是中國古代的“幕僚”。所以中國傳統上有壹個官僚階層。
(2)考試內容不同。
英國文官制度吸收了科舉制度的合理性,但他們取其精華,棄其糟粕。拋棄了科舉考試空洞無用的古代經典。
公務員制度考試的內容包括自然科學、語言能力、不同官員所需的專業技能和知識以及其他實用知識。考試內容與時俱進。促進建立壹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
科舉制度考八股文和詩。題目來源於四書五經,考詩、書、禮、變、春秋等。
(3)系統的屬性不同。
科舉制度和西方現代文官制度都屬於政治組織制度的範疇。不同的是,科舉制度只是壹種人才選拔和考試制度。它包括選擇公務員以及武官。公務員制度屬於人事組織制度。它不僅包括官員的選拔和任用,還包括官員的考核和獎懲。
這種機構屬性的不同,是兩者最大的區別。科舉制度把政客和幕僚的利益捆綁在壹起,容易滋生腐敗、官員近親繁殖等醜惡現象。
西方文官制度壹誕生,就試圖讓日常行政系統獨立於政客。它使職員成為壹個獨立的國家官僚機構。
現代西方文官制度被科舉制度摧毀。恭喜我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發展。
祝這朵文明之花,智慧之花,在現代文明的花園裏開得更加絢麗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