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9號)中的鼓勵類產業。
(2)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第38號,2020年)的產業。
上述目錄如有修訂,按新修訂的版本執行。二、西部地區鼓勵新興產業
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類,原則上適用於在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經營的內資企業,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如果所列行業被國家相關產業目錄明確界定為限制、淘汰、禁止等類型的行業,其鼓勵屬性自然豁免。
(1)重慶市
1.電弧爐短流程煉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和淘汰的項目除外);建築用高強度鋼,汽車、電子信息、裝備、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業用金屬材料;輕合金材料的鑄造和鍛造:鎂合金深加工產品;表面處理用金屬基粉末和新材料:錳基材料等新材料(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和淘汰項目除外)
2.化工新材料生產(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和淘汰項目除外)
3.鍶礦(天青石)等金屬礦產深加工;毒重石、巖鹽、螢石、重晶石等非金屬礦深加工;高性能玻璃纖維及復合材料(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和淘汰的項目除外);年產10萬噸及以上機制砂石項目。
4.新型節能、隔音、防火門窗及配件開發生產。
5.節能環保材料預制建築構件生產
6.核設備、高精度核儀器儀表的開發與制造
7.R&D及成套設備和裝置(汽車儲氣罐、壓縮機、儲氣罐、深度脫水裝置、脫硫罐、冷凝管、油水分離器等)制造。)用於壓縮天然氣(CNG)汽車加油站。
8 .礦山安全儀器、礦山應急救援設備研發及制造。
9.R&D及高壓輸變電及控制設備制造
10.能效壹級的壓縮機、電機、變頻器、磁控管等家電關鍵零部件制造。
11.計時、珠寶加工等精密加工行業的技術開發和設備制造。
12.R&D及VR/AR/MR等沈浸式互動娛樂設施、數字舞臺燈光、智能影音、內河遊艇、數碼印刷、玩具、文具等文化旅遊設備及用品制造。
13.整車、特種車輛(不包括倉儲車、柵欄車、翻鬥車、普通廂式車、普通掛車)及零部件制造。
14.適用於農田建設所需的微耕機、拖拉機、農作物種植與收獲、農業工程機械及相關零部件等中小型農具的研發與制造。
15.摩托車整車及重要零部件制造
16.R&D及船用齒輪箱及船用油泵油嘴、增壓器、連桿、薄壁軸瓦、噴油控制單元等關鍵零部件生產,采用鑄鍛壹體化工藝生產大抓船錨。
17.氧化鐵(Fe2O3)含量不超過0.02%的高檔玻璃器皿生產。
18.教具和教學儀器的開發和生產
19.公路和鐵路客貨運輸
R&D及筆記本電腦、通信成套產品及關鍵零部件制造。
21.三網融合業務平臺、通信、有線電視網絡升級和設備制造。
22.5G,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綠色數據中心建設運營。
23.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廠的建設和運營
24.倉儲、貨運代理、船務代理、包裝、裝卸、搬運、配送加工、集疏運、配送、多式聯運服務、供應鏈服務及文件、數據和信息處理等現代物流項目;港口物流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村級快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的建設與運營
25.面向“三農”、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小額信貸服務。
26.非金融機構的服務外包和支付服務
27.城鄉生活汙水、黑臭水體、生活垃圾、畜禽糞便處理、廁所革命等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相關技術開發應用。
28.醫療機構運營
29.藝術和技能培訓(音樂、表演藝術、美術、設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