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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中華傳統美德中的孝道。

孝道是儒家倫理中的重要內容,具體規定了封建時代子女對父母和其他長輩必須履行的義務。在儒家倫理中,父母必須照顧好孩子,把他們撫養成人。相應的,父母老了,他們也要有所回報,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這就是“孝”。在封建倫理文化相當發達的中國古代,孝道就像封建法律條文壹樣,在《孝經》中有明確的解釋和規定。事實上,在封建宗法社會,“孝”雖然起源於道德約束,但最終卻轉化為封建法制(實際上是人治)的壹部分。在註重封建門第和“孝敬祖先”的傳統中,“孝”已經呈現出“不孝有三,無孝為先”的特點,成為傳宗接代的重中之重,這是中國傳統孝文化的又壹大特色。

有意思的是,在中國佛教化的過程中,也受到了中國孝文化的影響,也講“孝”。因為佛教規定信徒必須剃發出家才能得到正果,這和中土兩國的倫理道德有很大不同。佛教剛傳入中國時,孝道的失敗往往成為那些排斥佛教的人的借口,也確實成為佛教普及和中國化的壹大障礙。雖然有在家練習的靈活方式,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如何在“孝”上與儒家倫理溝通,成為歷代高僧的難題。經過前代高僧的不斷總結和發展,五代北宋時期,“輔教大師”宋祁在全面研讀儒家經典的基礎上,對佛教教義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儒家闡釋。在《金莎文集》中,他大聲宣稱佛教也講“孝”,佛教對“孝”的理解遠勝於儒家對孝的定義。在宋祁的眼裏,我作為壹個世俗的人,是由我的父母所生。然而這個“我”只是我法身經歷的億萬次“劫”的輪回。這個“我”的親生父母,只是通過他們的壹夜情,才讓“我”經歷了這場“劫難”。那麽,“我”對親生父母的孝順只能是暫時的,所以也是虛幻的。而“我”為了“劫”滿後“修法身”,必須壹生苦修,才能完成功德。所以“我”放棄了對親生父母的孝道,而佛教為了實現與儒家的融合,就這樣談“孝”,真是煞費苦心。但通過這壹論述,“孝”的內涵發生了變化,但也更加深入人心,表現出主體意識。難怪宋初儒聽了宋祁的這番話後,不得不承認真是大開眼界。

總之,不管對“孝”是什麽樣的特殊理解,“孝”都應該被倡導為子女對父母的義務,無論何時何地。西方思想中的“孝”意識非常淡薄。孩子成年後,離開父母去過自己獨立的生活。雖然這種行為無可厚非,但我們的文化氛圍自始至終充滿了人性和人倫。“孝”作為壹種傳統美德,在維系親情方面有其獨特的作用,值得提倡。當然,“孝”中的壹些封建內涵必須剔除。子女對長輩的“孝順”,並不代表他們真的要付出很多。往往只是壹點點的情感交流,壹點點的陪伴,就能讓長輩滿意。況且,當生活節奏越來越快,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越來越淡漠的時候,勢必會讓孩子從長輩那裏找到過去成長的快樂和愛撫,從而獲得身心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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