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壹”是我國傳統生態倫理的核心理念。
“天”與“人”的關系是中國古代哲學的主要命題,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中國是壹個以農耕為主,靠天吃飯的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是我們哲學的基本精神。儒、道、釋三家雖然在對待人與自然的具體態度上存在差異,但都主張“天人合壹”,把“天人合壹”作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最高境界和主導思想。
(壹)儒家“天人合壹”思想
“天人合壹”既是宇宙觀,也是道德觀。在被視為中國哲學起源的《易經》中,明確提出了天人合壹的思想,將中國傳統生態倫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研究表述為天、地、人“三才”。這種思想作為中國哲學的基礎,得到了不同哲學流派的推廣和闡釋,並不斷得到發展和完善。
儒家中庸思想中的“天人合壹”主要表現在誠明論中,突出了道與教的作用,即人文教育的作用。天只是誠,人是自然,也就是“天命之性”,並不是被動的提倡人類順應天來證明自然的偉大和目的。人是自然的產物,是自然的壹部分,是自然的傑作,是自然的“英雄”。所以人在自然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自然本身就是以誠“生”物,以誠“化”物。
孟子以“誠”來闡述人與自然的關系,以“誠”作為天人合壹的理論方向。漢代的董仲舒認為,天、地、人處於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作用,但又“合而為壹”。宋代是“天人合壹”哲學的成熟階段。宋儒學在繼承先秦儒學的同時,吸收了墨家的“兼愛”、莊子的“天地同我,萬物與我為壹”、惠施的“兼愛萬物,天地為壹”,進壹步發展了“天人合壹”的學說。張載是中國古代第壹個明確提出“天人合壹”命題的思想家。朱成學派對“天人合壹”哲學的闡發對中國古代哲學做出了重要貢獻,尤其是程艷“仁者統天地萬物”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生態倫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