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轉換
即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
2.社會結構的變化
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社會轉型的主體是社會結構,是指壹種整體的、全面的結構性狀態轉變,而不僅僅是某些個別發展指標的實現。社會轉型的具體內容是結構轉型、機制轉換、利益調整和觀念轉變。在社會轉型期,人們的行為方式、生活方式和價值體系都會發生明顯的變化。”
3.社會形態的變化
即“指中國社會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的社會變遷和發展”。專家學者對“社會轉型”含義的論述,無疑有利於正確把握社會轉型期的形勢和任務。
擴展數據
三次社會變革
第壹次轉變
主要內容:第壹次轉變始於1949年中國革命勝利和新中國成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通過新民主主義社會走向社會主義。
1956年底,我國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標誌著我國歷史上延續幾千年的階級剝削制度的結束,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的轉變,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我國初步確立。
第二次轉變
主要內容:改革開放前,由於對基本國情的認識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壹直認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只能由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組成;
即使允許非公有制經濟存在並發展到壹定程度,也只能是暫時的權宜之計。從改革開放之初到黨的十二大,已經肯定了“工人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
第三次轉變
主要內容:2065 438+00 10六月八日,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要求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
從粗放型增長到集約型增長,從投資驅動型增長到創新驅動和消費投資協調增長,從外向型增長到內需主導型增長,實現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環保的科學發展和壹攬子增長,目的是讓全體人民享受改革發展成果,讓每壹個中國人過上幸福而有尊嚴的生活。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辦公室-新中國的社會轉型與社會學發展
人民日報-人民日報:穿越社會轉型期的道德迷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