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盜竊和搶劫的區別,有傳統學說和新學說:
按照傳統刑法,盜竊罪是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搶劫罪是公開竊取他人財物。所以,按照傳統的觀點,妳說的壹般被認定為搶劫;
按照新刑法的理論,雖然大多數盜竊行為都是秘密進行的,但秘密盜竊並不是盜竊的本質。盜竊罪的本質是行為人只是轉移對財物的占有,體現為和平的方式,不會對受害人造成任何危險,所以明目張膽的盜竊罪是存在的。搶奪罪的本質不是“公然”,而是“搶奪”和“奪取”,表示行為人實施了某種暴力,但這種暴力作用於財物,可能對人造成壹定的危險。如果壹種暴力行為是在人的背後行動以獲取財物,那就是搶劫。這樣,盜竊罪、搶劫罪和搶劫罪的區分就更加科學了。盜竊是對物的侵犯,對人沒有危險。搶劫是對物使用暴力,可能影響人;搶劫罪是利用身體暴力,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搶劫財物。
綜上所述,妳說的行為屬於單純的侵害物。雖然是明目張膽的,但行為的性質與“搶”與“搶”無關,不會對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任何危險。應該歸為盜竊罪。
類似的例子有:
壹輛自行車摔倒,錢包被甩出10米遠。b趕緊跑,拿起錢包就跑。傳統觀點會認為構成搶劫罪,但顯然這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所以界定盜竊罪更為妥當;
壹次入室盜竊,家裏只有壹個老人臥病在床。老人懇求A不要偷她的東西,A不予理會,拿走了室內的財物。a沒有對老人使用任何暴力、脅迫手段,不構成搶劫罪,也不屬於“搶劫”、“搶奪”。只能認定為盜竊。
a在十樓擦窗戶,不小心把錢包掉在了街上。A叫B去拿,A在窗口看著。這時,C撿起了錢包,A大喊:錢包是我的。不要拿走。c不理,跑了。C雖然也是公然取財物,但明顯不符合“搶”和“搶”,屬於典型的公然盜竊罪。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