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非盈利性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沒有也不可能有獲取相應報酬或利潤的動機,只能追求公眾的利益。其職責只能是通過滿足公眾需求的活動,為市場的有序運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物質基礎。
第三是合法性。即收支行為的規範化。公共財政的基本出發點是滿足公眾的需求,它直接關系到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
財政是政府的“財政管理政策”。金融是伴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經濟行為或現象,其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它是壹國政府為實現其職能的需要,選擇壹定的形式(實物、強迫勞動或貨幣)獲取壹部分國民收入的分配行為。金融在壹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分配體系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金融學是研究“財政學”的理論,是政治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功能
配置優化
由於市場的失靈,市場的自發配置無法達到帕累托最優效果,因此需要政府幹預和介入。財政的配置職能是由政府的幹預或介入而產生的。其特點和功能是通過政府自身的收支活動,為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資金和資金,引導資源的註入,彌補市場的失靈和缺陷,最終實現全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最優。財政撥款的機制和手段是:
(1)根據政府的經濟職能確定財政收入占GDP的合理比例,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的整體效率。
(2)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減少壹般性支出,提高資源配置的結構效率。
(3)合理安排政府投資規模和結構,保證國家重點建設。
(4)促進和推動民間投資,通過政府投資、稅收政策和財政補貼吸引外資和對外貿易,提高經濟增長率。
(5)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穩定經濟
經濟穩定包括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等多重含義。發展就是通過物質生產的不斷增長,充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基本需求。實現金融穩定和發展功能的機制和主要手段是:
(1)經濟穩定的目標體現在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的大體平衡上。
(2)在金融實踐中,我們可以通過壹種制度安排發揮“自動”穩定作用。
(3)政府加速發展公共設施,消除經濟增長瓶頸,支持第三產業崛起,加速產業結構轉型,保證國民經濟穩定與調整發展的最優結合。
(4)財政將有效保證上述那些非生產性和社會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