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安妮選擇了德國漢諾威選帝侯作為王位繼承人”這種說法其實並不十分嚴謹。
首先,這個繼承人不是她“選”出來的,而是議會決定的,決定的時候她也不是女王。其次,選擇喬治的不是漢諾威,而是喬治的母親索菲亞。
事情要從65438年6月+0688年光榮革命+65438年2月,詹姆斯二世和七世倒臺後說起。詹姆斯的女婿、奧蘭治親王威廉沒有立即成為國王,只是掌管臨時政府。臨時議會對王位的未來有幾個方案:比如繼續尊稱詹姆斯為遠方的國王,威廉為攝政王和國家的監督者,或者讓詹姆斯的女兒瑪麗做女王,威廉作為王室丈夫掌握權力,等等。但最終方案是在1689年2月敲定的,即威廉和瑪麗分別被稱為國王和王後,在文件中應被稱為“妳/他們的領主”(如果只是君主的配偶,則稱為“皇家高地”),這應該是英國歷史上唯壹壹次由兩位君主統治。
但這對夫婦沒有子女,據說威廉有龍陽之福,所以1689的權利法案寫明,在他們身後,王位由瑪麗的姐姐丹麥安妮公主繼承,再由安妮的兒子格洛斯特公爵威廉繼承。權利法案還規定,羅馬天主教徒及其配偶不得繼承王位,從而排除了詹姆斯二世和他的兒子。
不幸的是,格洛斯特公爵於1700年去世,享年11。問題是,如果安妮和喬治不能再生孩子,安妮之後誰來繼承王位?根據權利法案,妳不能是詹姆斯二世的後裔,所以妳必須找壹個更遠的姻親。
首先,在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那壹代,他們的姐姐亨麗埃塔嫁給了法國奧爾良公爵菲利普,後來的西班牙、法國和意大利的國王都出自這個部門。然而,他們都是羅馬天主教徒,根據《權利法案》不能繼承王位。
然後,壹代人以前,查理壹世的妹妹伊麗莎白·斯圖亞特嫁給了普法爾茨選出的新教君主侯弗雷德裏希五世,他在某種程度上開始了三十年戰爭。然而,在伊麗莎白和弗裏德裏希的後代中,1700年還活著的人大多皈依了羅馬天主教。只有他們的女兒索菲亞,嫁給了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和漢諾威選帝侯恩斯特·奧古斯都,仍然信奉新教。
於是在1701年威廉還在位的時候,議會針對格洛斯特公爵之死通過了《和解法案》,重申了羅馬天主教徒及其配偶不能繼承王位的原則,規定索菲亞及其後裔在威廉(瑪麗死於1694年)和安妮之後繼承王位。1705年,英國議會還通過了入籍法案,規定索菲亞及其新教後裔可以獲得英國國籍,為索菲亞的繼位鋪平了道路。
除了詹姆斯和他的後代,安妮本人可能是對此事最不滿意的了。1702年她繼位時還不到40歲,卻酷愛打牌和吃甜食。她極其肥胖,自然健康狀況不佳。據說她死後,她的棺材必須是方形的。她脾氣也不好,經常和她最好的朋友打架。相比之下,索菲亞雖然年過七旬,但學識淵博,氣質極佳。她看起來像壹個開明的君主,甚至比安妮更好。人比人更憤怒。安妮還在位的時候,從來沒有讓索菲亞來英格蘭,所以這筆遺產從來不是安妮“選擇”的。
安妮於1714年8月去世。巧合的是,索菲亞在6月份先走了(陰謀論者可以有腦子)。直到這時,索菲亞的兒子喬治才登上王位,成為英國國王喬治壹世。
整理壹下:
安妮的兒子死了,所以她必須在斯圖亞特的姻親中找壹個繼承人。
法律還規定不能成為羅馬天主教徒。排除了很多人之後,可以找到喬治的媽媽索菲亞。
索菲婭在繼承王位前就去世了,所以輪到了她的兒子喬治。
總之,漢諾威喬治的當選不是安妮“親手決定”的,而是根據基本法繼承的。
最後我把斯圖亞特王朝的家譜發給了喬治壹世,紅色的是真正的英國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