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排水設施的布置原則:
(1)路堤自然護道外,可設置單側或雙側排水溝,也可利用土坑排水。
(2)路塹兩側設置邊溝。
(3)路塹頂邊外側,應設置單側或雙側截水溝。
(4)路基外的水必須引入河道或排入橋涵排至路基外。
例如,邊溝和截水溝的設置和施工要求如下:
(1)邊溝
①邊溝設置:在填築高度小於邊溝深度的填築段和挖方段應設置邊溝,以利於雨水和路面水排出路基外。邊溝應設置在路堤的低坡腳處。邊溝應分段設置出水口,出水口應保證將水引出路基。根據當地氣象和水文條件,設置出水口,保證水能及時排出路基。
②施工要求:曲線側溝應適當加深,其附加值等於超高值。在平曲線處修建邊溝時,溝底縱坡應與曲線前後溝底縱坡平滑銜接,曲線內不得積水或溢流。溝底縱坡大於4%時,應采取措施加固土質邊溝;側溝用漿砌片石鋪砌,應符合規範要求,接縫砂漿飽滿,溝體不滲漏;如果溝底抹有灰泥,灰泥應光滑並壓光。
(2)截水溝
①截水溝的設置:截水溝邊緣至挖方路基邊坡頂部的距離根據土質情況確定,原則上不影響邊坡穩定。對於壹般土,距路基坡頂不應小於5m,在濕陷性黃土地區不應小於10m。同時要加固,防止滲漏。截水溝內挖的土應堆在路塹與截水溝之間,整修成T形並夯實,頂面做成向截水溝傾斜1.5% ~ 2%的橫坡。當路基上方有棄渣堆時,截水溝應距棄渣堆坡腳2 ~ 6m,棄渣堆坡腳距路基開挖坡頂不小於5m。棄渣堆頂部應設置1.5% ~ 2%的橫坡向截水溝傾斜。山坡上的路堤截水溝距路堤坡腳至少2.0~5.0m,開挖的截水溝的土填在路堤與截水溝之間,並修築向溝方向坡度為1.5% ~ 2%的護岸,以便路堤內的地表水通過截水溝排出。
②施工要求:當截水溝長度超過壹定距離時,應選擇適當位置設置出水口,將水引至自然溝或橋涵進水口。截水溝必須有固定出水口,必要時應設置排水溝、落水或急流。截水溝出口必須與其他排水設施順暢連接。為防止水的滲透和沖刷,截水溝應嚴格防滲和加固,在地質不良和土質松軟、透水性大或裂縫多的巖石地段,溝底縱坡大的土質截水溝,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滲漏、沖刷和溝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