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鄰裏的基本功能
1.鄰裏關系主要具有相互支持和社會化的功能,有時也具有社會控制的功能。
2、互助功能,主要是指在小範圍內提供合理的相互保護和幫助,讓鄰裏之間有安全感和信任感,交換生活中需要的物品,* * *解決生活問題。
3.社會化功能是指鄰裏提供壹套價值觀和規範體系來教育鄰裏的居民和孩子;鄰裏還為居民提供各種社會聯系,是居民與外部社區交流的媒介。
4.鄰裏的社會控制功能是通過相關的活動和規範來約束居民行為,調整居民關系,維護社區的壹致性。在農村社區,鄰裏的功能比城市更受重視,也更完備。
二、鄰裏交往的特點
1.鄰裏之間的互動與親戚朋友之間的互動有顯著的不同。
2.親屬之間的互動是基於社會親屬制度和相互承認的傳統規範。朋友之間的互動依賴於個人之間對契約或承諾的相互確認。
3、鄰居之間的交往,首先需要生活在鄰居的地理條件下,其次基於* * * *認可的當地文化規範。農村的鄰裏交往也和血緣有關。
4.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鄰裏的內涵、構成、互動和凝聚力都在發生變化。例如,鄰裏之間的關系可能並不密切,但不住在近鄰的人可以通過通信和交通設施加強聯系。
第三,鄰裏行動體系
1,由因子組和縫隙組組成。因素組是指與家庭壹致的家庭或核心家庭。夾縫組有兩種:①誌願組,如兒童遊戲組、家庭主婦聚會活動組。②正式群體,如中國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下屬的居民小組、村民小組等。
2.鄰裏行動的主要基礎是認同壹套義務。個人自願承擔或占據鄰居的角色。鄰裏關系超越家庭關系。家庭是壹個封閉的、排外的群體。鄰裏是壹個開放的群體,目標明確,歡迎參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88條
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289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