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貴州、湖南、湖北交界的土家族聚居地地方誌中記載了土家族服飾的特點:土家族服飾“俗而簡”,“無壹切奢靡之風”;“男女同* * *努力,俗者尚未衣冠”;土人“不穿衣服”;“男女垂發,短衣滿腳,喜穿衣服。”可見,土家族服飾具有“尊樸”的整體特征。如《長陽縣誌》記載,土家族視布為庶人,而再續前緣好色奢靡。昌邑的服裝幾乎是古老的,窮人大多用當地織布工織的布作為制服。女人十有八九穿絲裙,但也穿絲綢,沒有壹套完整的絲緞。婚房依舊華麗,但除了銀器和絲綢,沒有任何飾品。夏薇葛媽,冬鮮羊邱,女性工作非常辛苦除了紡紗,但不是蠶。桑葉很薄,在長陽更薄,所以蠶絲不是很值錢,這也是因為當地的氛圍,不偷懶。
解放前,土家族多以自制、染色的土布為衣料。男人通常穿黑色或藍色,而女人則在布料上染上“鹿作蓮花”、“喜鵲作梅”、“雙鳳朝陽”等喜氣洋洋的圖案。男裝的基本特點是:最上面是“琵琶襟”,後來逐漸穿雙排扣上衣和無領全翻領上衣;腰帶纏在腰上;褲子有大有短,都是青藍色,打底褲用的比較多;頭上蓋著綠絲手帕或五六尺長的白布,呈“人”字形;穿偏耳涼鞋、全耳涼鞋、布鞋或釘鞋。女裝的基本特點是:上衣短有右領,領上鑲有三條花邊(俗稱“三股筋”),下擺和袖口附有三條小花邊欄桿;穿有許多直褶的“八件裙”,後來改為褲腿上有三條彩色花邊的大筒褲;姑娘素裝是黑布單外套,春秋穿白衣服。外套黑色,顏色似鴉鵲,稱為“鴉鵲衣”。苗族服飾的特點苗族同胞喜歡穿藍色的衣服。男女都戴十余尺長的綠絲手帕或白布手帕,包成人字形,女子則用銀梳、瓜子針、茉莉針、芭蕉扇等銀飾裝飾。佩戴金、銀、玉首飾,如耳環、耳墜、手鐲、戒指等。
孩子的衣服和褲子沒有太大的講究,用壹些碎花圖案裝飾就可以了。帽子很講究,春天戴紫金冠;夏天戴箍帽、蛤蟆帽、涼帽;秋天戴冬瓜帽、風帽、八角帽、鳳尾帽等棉帽。帽子上繡著各種彩絲,釘著文學八仙、武俠八仙、十八羅漢等銀飾。脖子上戴壹個痰枷捉口水,還要戴壹個有銀鈴和“百家鎖”之類飾品的項圈。胸前有花兜,胳膊腿上戴銀環,環上系銀錘和銀鈴。穿“巴巴鞋”“貓頭鞋”,都繡五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