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爆炸物
包括:a)爆炸性物質;b)爆炸物;c)制造上述兩項中未提及的物質或物品,以產生爆炸或煙火的實際效果。
第2類氣體
這類氣體是指:a)50℃時蒸汽壓大於300kPa的物質;或b)在101.3千帕的標準壓力下,在20℃時完全為氣態的物質。
這壹類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和冷凍液化氣體、壹種或多種氣體的混合物和壹種或多種其他物質的蒸氣、充氣物品和氣溶膠。
第3類易燃液體
這壹類包括:a)在其閃點溫度下(其閉杯閃點不高於60.5℃,或開杯閃點不高於65.6℃)釋放可燃蒸氣的液體或液體混合物,或在溶液或懸浮液中含有固體的液體;
此項還包括:在等於或高於其閃點的溫度下提交運輸的液體;或在高溫下以液態運輸或提交運輸並在等於或低於最高運輸溫度時放出易燃蒸氣的物質。b)液體減敏炸藥
第4類易燃固體、易自燃物質和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四類分為三項。
每壹類的具體範圍見《危險貨物分類及品名編號》(GB69244-2005)。
擴展數據:
第二十八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或者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嚴禁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托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運輸。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記錄托運危險貨物的種類、數量、承運人等相關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1年。
第三十條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包裝貨物,在外包裝上設置標誌,並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名稱、數量、危害和應急措施。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並告知承運人有關註意事項。
危險貨物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時,還應當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壹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百度百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金華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品分類及產品名稱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