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建立後不久,就頒布法令頒布了“不樂”的燕樂制度。這是隋朝的宮廷燕樂,以國名、地名為樂部名稱,包括樂青(傳統樂)、西涼(今甘肅)、龜茲(今新疆庫車)、天竺(印度)、郭康(即康居,今北疆、中亞)、疏勒、安國(中亞)、高麗、易立。唐初改為“十樂”,包括燕樂(中外雜樂)、吉音(傳統舊樂)、西涼吉音、天竺吉音、高麗吉音、龜茲吉音、安國吉音、疏勒吉音、郭康吉音、高昌吉音(今新疆)。清樂或清商歌妓保留了漢魏以來的傳統舊樂。他們演奏的音樂是根據外國音樂重新創作的,保留了更多外國音樂的特征,他們仍然被命名為外國或外國人。漢魏以來,大量吸收和消化外來音樂是這壹時期音樂藝術高度發展的條件之壹。
唐太宗貞觀十壹年(637年)廢除“李泌”,十四年將“燕樂”列為第壹,形成唐代“九樂”。《九樂》中的“燕樂”不同於廣義的宮廷燕樂的含義,而是壹個具體的樂部名稱。貞觀年間,“景雲現清,河水清”,張文壽、謝律郎,出《景雲和宋慶》名“樂言”。這是壹種宣揚皇帝政績,歌頌太平盛世的樂舞。壹般用於莊重場合。
貞觀十四年,唐太宗統壹高昌。16年1月,高長樂專設樂部,形成“十樂部”。位於新疆吐魯番的古高昌國是古代中西交通樞紐之壹,其音樂風格接近龜茲音樂,壹定程度上體現了中西音樂文化交融的特點。
到高宗時,根據音樂歌舞的特點和表演形式,分為“左部藝妓”和“裏部藝妓”兩部分。《佐治》、《禮部》樂舞十四首。力比多八套,左補六套。這些樂舞大多是唐太宗、高宗、武侯、玄宗四個朝代制作的,這是唐朝最強盛的時期。內容主要是歌頌統治階級的功績和繁榮。音樂風格如《舊唐書·樂記》中雲:皆擊鼓,夾雜龜茲之樂,聲震百裏,動蕩山谷;、大定樂嘉金雞;只有頌揚好音樂,單獨使用西方酷樂,才是最優雅的。《佐藤藝妓》從長壽音樂到以下使用龜茲音樂。跳舞的人都穿著靴子。然而,“龍池音樂”是留給高雅音樂和舞蹈演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