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工明確
每個員工的組織成員的權利和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並作為正式的義務合法化。
2.權利體系
官員按職位和權力等級排列,形成自上而下的層級指揮體系,每個職位都有明確的權限範圍。
3.規範就業
人員的任用完全基於工作要求,通過正式的考核、教育和培訓來實現。每個崗位的人員都要勝任,同時也不能隨意辭退。
4.管理專業化
經理有固定的工資和明確的晉升制度。他們是職業經理人,而不是組織的所有者。
5.公立和私立是不同的
管理者在組織中的職務活動應與私事區分開來,公私應有明確的界限。管理者對組織的財產沒有所有權,不能濫用權力。
6、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
組織的所有成員,包括管理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組織的規則和紀律,以確保團結。
擴展數據
韋伯的理論受到了挑戰。官僚制和官僚制理論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範疇。官僚制作為國家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實踐中的壹種方式,有著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但長期以來人們並沒有對這壹制度進行界定,只是在馬克思。
在韋伯為這種制度命名並提出官僚制的“合理性”建議後,人們開始關註這種規則和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和發展過程,並在此基礎上不斷提出官僚制的建設和完善方案。到了20世紀70年代末,當所有建設和改善官僚制的計劃失敗後,出現了“告別官僚制”的強烈呼聲。
官僚制是壹個國家的官僚組織和行為體系,是國家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統治和管理社會的工具,是社會統治和支配發展到壹定階段出現的制度化的社會組織現象。官僚機構及其官僚體系的所有職能都是為這種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目的服務的。
參考百度百科-韋伯管理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