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書:按照中國傳統的禮法,指的是禮聘過程中來往的文書,分別是“聘書”——訂親之書,在訂婚時交換;“禮書”——禮物清單,當中詳列禮物種類及數量,過大禮時交換;“迎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接新娘過門時用。
2、六禮:是指由求親、說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續。分別為“納采”——俗稱說媒,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俗稱合八字,托媒人請問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準備合婚的儀式;“納吉”——即男方家蔔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議定;“納征”——又稱過大禮,男方選定吉日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大禮。
“請期”——擇吉日完婚,舊時選擇吉日壹般多為雙月雙日,不喜選三、六、十壹月,三有散音;不選六是因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緣;十壹月則隱含不盡之意。“親迎”——婚禮當天,男方帶迎書親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3、安床:在婚禮前數天,選壹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將被褥,床單鋪好,再鋪上龍鳳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紅棗、桂圓、蓮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貴子。擡床的人、鋪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齊全、婚姻和睦、兒女成雙,自然是希望這樣的人能給新人帶來好運。
4、鬧洞房:舊時規定,新郎的同輩兄弟可以鬧新房,老人們認為“新人不鬧不發,越鬧越發”,並能為新人驅邪避兇,婚後如意吉祥。
5、嫁妝:女方家裏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財富的象征。嫁妝最遲在婚禮前壹天送至夫家。嫁妝除了衣服飾品之外,主要是壹些象征好兆頭的東西,如:剪刀,寓意胡蝶雙飛;痰盂,又稱子孫桶;花瓶,寓意花開富貴;鞋,寓意白頭偕老;尺,寓意良田萬頃等等。當然各地的風俗和講究都不壹樣。
6、上頭:男女雙方都要進行的婚前儀式。也是擇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頭婆梳頭,壹面梳,壹面要大聲說:壹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發齊眉,三梳梳到兒孫滿地,四梳梳到四條銀筍盡標齊。
“上頭”是壹個非常講究的儀式。梳頭要用新梳子,助“上頭”的人必須是“全福之人”,即這人是六親皆全,兒女滿堂之人。
7、撐紅傘:迎親的當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攙扶中娘家門,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頭頂撐開壹把紅傘,意為“開枝散葉”,並向天空及傘頂撒米。
8、換庚譜: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換家譜,作為定親的憑據。媒人提親後,如男女的時晨八字沒有相沖,雙方就會換庚譜。
9、過文定,過大禮:男家會選擇壹個吉日,帶著壹些禮品到女家,禮品壹般都是三牲,酒禮等,並正式奉上聘書。“過文定”舉行後,就會舉行“過大禮”的儀式,這是訂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儀式;因為這儀式過後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約。
10、哭嫁:在古時,因為交通沒有現代的方便,女兒出嫁後,就很難有機會可以見到家人。而事實上,出嫁後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壹樣,隨時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準。?
此外也有以下的說法:說哭嫁是源自古時婦女不能擁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們會用哭嫁的歌聲,來控訴古時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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