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與倭寇和葡萄牙的戰鬥中引進了“弗蘭機”、“弘壹炮”等西式武器。清軍入關後繼承了它們,裝備的鳥槍火器多達60種。所以清軍有壹半以上裝備的是當地仿制的“洋槍”,後人有壹種錯誤的認識,認為清軍完全是用刀槍弓箭對抗英國人。
但雖然也是“洋槍”,但清軍手中的獵槍確實不如英軍先進。清軍大量裝備的霰彈槍叫士兵霰彈槍,是鐵的,長兩米左右,射程只有100米。壹分鐘可以開壹兩次。
英軍分別裝備伯克式前裝滑膛燧發槍和不倫瑞克式前裝滑膛擊發槍。這兩種槍射程可達200米和300米,槍身較短,射速分別為每分鐘兩到三發和每分鐘三到四發。這樣看來,清軍手中的“洋槍”戰力與英軍手中的不相上下。
說完了槍,我接著說清軍的火炮。其實兩軍手中的槍差距很大,雙方的槍在制造機制和樣式上也沒有太大區別。在關天培壯烈犧牲的虎門之戰中,英軍在虎門地區繳獲清軍規模的槍支近700支。清軍火炮數量不落下風,但在實戰中,這700門炮對英軍傷害不大。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壹是清朝火炮質量差,因為清朝還在使用傳統的冶鐵技術,使得造槍用的鐵很差;
二是清軍在工業革命後無法像英國那樣加工炮膛,使得清軍的槍支彈道穩定性和射擊精度極差;
第三,清軍的火炮射擊幾乎完全靠士兵的經驗,幾乎沒有用來調整角度和位置的瞄準鏡和炮架;第四,由於清軍長期占領,很多槍支無人看管,很多槍支由於長年日曬雨淋,難以使用。鴉片戰爭時期使用的槍支,有相當壹部分是清初鑄造的,有的甚至是所謂的“前明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