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健康護理是社區內的個人和家庭普遍可以獲得的基本健康護理。這種醫療保健應該以他們能夠接受並充分參與的方式獲得,產生的費用由社區和國家承擔。初級衛生保健不僅是國家衛生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也是社區整體社會和經濟發展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作為世衛組織的發起者和主要成員國之壹,我國政府明確表示致力於世衛組織在1986中倡導的全球戰略目標。1988,10年6月,政府總理進壹步闡明,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是2000年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總體目標的組成部分。
衛生部部長還指出:“中國要在實現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戰略目標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1990由衛生部、國家計委、農業部、國家環保局、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聯合頒布。
根據《阿拉木圖宣言》闡述的初級衛生保健的精神實質,在2000年中國農村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規劃目標中,對初級衛生保健的定義是:“初級衛生保健是指體現社會平等權利的人民、人民和政府能夠獲得並負擔得起的最基本的衛生保健服務。”
並深刻指出:“在中國農村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基本途徑和策略是在所有農村居民中實施初級衛生保健。”“實施初級衛生保健是全社會的事業,也是為人民服務的壹個重要方面”。初級衛生保健仍然是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戰略。
初級衛生保健是壹種基本的衛生保健。它依靠的是實用的、學術上可靠的、大眾化的方法和技術,壹般由社區內的個人和家庭通過積極參與來享受,費用也是社區或國家依靠自力更生的精神所能負擔的健康服務。
它不僅是國家衛生系統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壹個組成部分,也是國家衛生系統的中心職能,是個人、家庭和社區與國家衛生系統聯系的第壹個環節,是保健連續過程的最初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