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心即理”、“良知”、“內聖外王”的內在超越,除了少數真正知行合壹的“聖賢”之外,大部分人都達不到這種境界(所以可能存在普遍的虛偽),也很難操作(如何修行?如何“變現”?)。這種人性假設不利於企業領導者強大的外在敬畏和自我約束。此外,“未知生,如何知死”的世俗主義和“吃哲學”(李澤厚的話)的實踐理性,在壹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領導者承擔超驗的使命,追求崇高的理想和願景。
第二,泯滅個人的* * *身份意識和等級觀念,不利於營造平等、尊重和鼓勵創新的氛圍,不利於激勵“新生代”員工,阻礙企業組織的生機和活力。
三是主客不分、知行不分的思維方式,以及相關的“以善代真、以美代善”的傾向,抑制了科學思維、職業意識和技能的生成和發展,阻礙了對事物真相的探索和對是非的客觀判斷,不利於理性管理制度的形成、積累和推廣。
第四,“強者”和弱肉強食的觀念(這不壹定是儒家公開提倡的,但觀察其與皇權的關系,據說暗示這種觀念是有根據的),這與現代合作* * *共贏、整合* * *(構建生態系統)的戰略思想截然相反。目前很多行業和企業的低水平競爭,很可能與這種文化淵源有關。“弱肉強食”也會導致“不擇手段”和“不守規矩”的競爭邏輯。
第五,沒有公與私之分,只有“私”沒有“公”(在中國古代社會,家庭是最重要的社會單位,其屬性是“私”;整個國家都是“家”的放大,是皇帝的“家天下”,實際上是“私”,蕭* * *同體自足的觀念,蕭* *同體“差序結構”的觀念(這是宗族組織的基本規則,即血緣等“緣分”以鄉、同學為紐帶。另壹方面,也背離了我們今天提倡的組織公正和平等。
第六,個體價值需要由外在的人(往往是擁有支配權力的人)來定義,需要在相互關系中實現的文化規定(本質上是義務大於權利),“熟人社會”中的“面子”意識,不僅削弱了組織中個體的自主性和創造性,也阻礙了基於個體權利的平等契約合作關系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它們勢必會幫助學生養成庸俗的文化習慣,比如利益判斷優於不判斷,集體無意識吞噬個人堅持,“做人”先於“做事”。
第七,壹些基本概念,如“無”、“道”、“德”、“理”、“心”、“仁”等,是復雜、深刻、抽象、模糊的,如果沒有創造性的轉化和現代語言的界定和闡釋,大多難以理解和實踐。這樣的“符號”和語言體系,如果運用到現代企業的管理實踐中,給了壹些企業領導靈活解讀和自由判斷的空間,也容易出現喜劇色彩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