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的由來。在中國古代,漢族的傳統婚禮叫“十婚禮”,相當於伴郎的角色叫“余”。施婚禮提到了“玉”在古代婚禮中的作用。在古代,於多為新郎的侍者,比新郎小的弟弟或晚輩。到現在,年齡和資歷的要求還在繼續。我們只能給兄弟或者老板當伴郎,而且壹定要比新郎年輕。西方人的習俗來自古羅馬。為了避免惡魔或敵人的嫉妒,傷害新人,出現了伴郎假扮新郎的戲碼,把人搞糊塗了。因此,西方的男儐相在衣著上與新郎接近或相同,只是在細節上有所不同。
根據古代法律,伴郎在婚禮上有七件事要做,其中五件,婚禮後兩件。
婚禮期間:
1.新人在同監禮的時候給新娘澆水、洗頭(新郎由伴娘澆水、洗頭),相當於梳妝打扮的工作。當然,這件事現在已經交給新娘的姐姐或者專門的化妝師了,但那時候是伴郎的工作。
在新郎對面給新娘設座,伴娘需要給新郎設座。類似於布置場地。
3.抓住新娘的禮服。這個事情現在交給了伴娘,但是抓新郎的衣服又回到了我們的日程上。
4.在房間的西南角給新娘鋪上睡墊,相當於今天的洞房。
5.和伴娘壹起撤蠟燭,吃同獄儀式中新娘留下的食物。監獄是壹種儀式。牢是祭品,就是動物,豬,牛,羊。監獄意味著夫妻吃同壹種動物,意味著他們在諸神面前訂下契約,從此結為壹體。這種食物是不能浪費的,所以伴郎伴娘需要吃完剩下的壹對,才能完成儀式。畢竟讓壹對情侶在所有人面前吃壹整只烤乳豬是壹個很可怕的工作量。
婚禮後:
6、侍奉新娘祭祀豆、粟、肺,擡肺棘。新娘嫁到婆家,也要祈求祝福,祈求風調雨順,祈求幹凈的牲畜。伴郎作為助理,在當時還是要當半禮儀官的。現在這個工作已經省略了。
7.吃新娘從房間裏拿走的剩菜。還是吃,粵語裏說“吃是福”(吃是福)是有道理的。作為伴郎,過去壹定要胃口好,不然真的處理不了這麽多吃飯環節,承受不起這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