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馬歇爾·薩林斯提出:“其實顏色是壹種符號。在世界範圍內的各種社會關系中,色彩,無論是作為壹個詞語,還是作為壹個具體的事物,都是壹種符號:通過這種有意義的形式,個人與群體、物體與環境在文化秩序中被分化和整合。”事實上,紅色在許多宗教中都被認為是神聖的。雖然紅色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用法,但它有壹些特定的象征意義,如象征血、太陽、火、靈魂或神的出現。弗雷澤在《金枝》中提到,敘利亞人用紅頭發、紅臉頰的人作為祭品獻給太陽,他們祭品的標準也是顏色。
祭司們穿著紅色的法衣,舉行儀式的寺廟被塗成紅色,裝飾著各種紅色的流蘇,因為紅色象征著天體。在古羅馬,春天,人們會用壹只紅色的小動物祭祀山谷之神奧西裏斯,以使谷物高產。這些都是原始崇拜,既是對具象事物的崇拜,也是對色彩和符號的崇拜。這種崇拜形式壹直影響著16世紀基督教彌撒法典的制定。庇護五世(1566-1572)召開了特倫托會議,制定了紅色象征殉難和永生的群眾法典。
古人普遍認為神力與顏色預兆有關,暗示用某種顏色書寫是神聖的。在後來的傳統中,特別是護身符、咒語或魔法中使用的占蔔,通常用紅色書寫,被認為更好更有效。皇帝的詔令經常是用紅墨水寫的。壹個相關的例子是,山西出土的春秋時期的“舒夢”是用紅黑兩種文字書寫的:罵人的話主要用紅色書寫,占蔔、詛咒等其他文字用黑色書寫。在原始宗教中,我們可以看到紅色象征天體或與天相通的意義,具有壹定的* * *性質,所以祝樹是壹種具有原始宗教神聖性的儀式,代表了壹種“天授神權”的思想。陳在他的著作中提到
致:“解放後,在河南信陽、湖南長沙、湖北江陵等地發掘了許多書籍。楚、侯馬、沁陽出土的晉書,信陽、江陵出土的晉書,以及楚送的晉書,都為我國戰國初期的毛筆書寫提供了資料。《侯馬書》和《沁陽書》分別為《朱書》和《墨書》,它們繼承了殷代武定至朱的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