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它的主要特點是:
(1)畜牧業和農業是主要生產事業。奴隸制生產主要存在於這兩個部門。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農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奴隸制的生產關系所依賴的生產力包括早期的石器和青銅工具的結合,後期的以鐵為基礎的手工勞動,以及用畜力拉犁、開汽車的發現和普及。
(2)奴隸主占有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包括土地和牲畜,同時占有生產者,即奴隸本身。這導致了中國歷史上第壹次大的社會分化,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分裂。奴隸主可以賣掉他們的奴隸。
(3)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俘和破產的自由民。勝利者有時會將戰敗的整個部落(或氏族)貶為自己部落(或氏族)的俘虜和奴隸,同時保留戰敗部落(或氏族)的原有組織。隨著生產力和商品貨幣關系的發展,破產的自由民及其妻兒日益成為奴隸的主要來源。不同來源、不同地域、不同職業的奴隸社會地位差異很大。
(4)血緣家庭制度和農村公社制度依然嚴重,這不僅限制了生產關系的奴隸所有制的充分發展,而且使生產關系的奴隸所有制在表現形式上處處有家庭制度和農村公社制度的痕跡。
(5)主要手工業和最重要的商品都由奴隸主國家經營,官吏和奴隸被奴役。私人經營的手工業作坊和企業也由奴隸經營。
(6)無論在畜牧業、農業還是手工業,奴隸生產的壹切產品都歸奴隸主所有。奴隸主給予奴隸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最低生活資料。奴隸主因此占有了奴隸的全部剩余勞動力。
(7)壹般說來,在奴隸制的經濟形式時期,自然經濟起了主要作用。因為大奴隸主擁有大量的奴隸,可以經營使用更多人的大型生產企業,提供更多的剩余產品進行交換。因此,商品和貨幣的關系比封建社會和經濟早期更加發達。
(8)在奴隸占有的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社會上仍然存在著國有土地上的小農、私人擁有少量土地的農民和少數小手工業者。他們既是自由人,也是奴隸主。他們受到奴隸主的剝削和壓迫,往往傾家蕩產,淪為奴隸或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