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益增加的審計風險是風險導向審計出現的直接原因,風險在審計中其實是壹直存在的,在以揭錯查弊為審計目標的第壹階段,由於經濟業務較為簡單,審計人員通過詳細審查,基本能達到審計目標的需要,社會對審計人員的職責也沒有明確規定。
當時的審計風險轉化為現實的可能性並不大,沒有對審計界構成威脅,審計人員本身對審計風險的認識還只是朦朧階段。
這表明審計職業界充分認識到社會公眾的需求以及自身發展所要解決的矛盾,那就是要把審計風險降到社會可接受的水平,滿足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若不積極履行職責,就將面臨重大的風險,甚至會危機職業的生存。
風險導向審計正是以審計風險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通過對產生風險的各個環節進行評價,重視產生風險的每壹個重要環節,明確高風險項目,使審計過程成為壹個不斷克服和降低風險的過程。
擴展資料由於審計風險受到企業固有風險因素的影響,如管理人員的品行和能力、行業所處環境、業務性質、容易產生錯報的會計報表項目、容易遭受損失或被挪用的資產等導致的風險,又受到內部控制風險因素的影響,即賬戶余額或各類交易存在錯報,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發現或糾正的風險。
此外,還受到註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未能發現賬戶余額或各類交易存在錯報風險的影響,職業界很快開發出了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模型的出現,從理論上解決了註冊會計師以制度為基礎采用抽樣審計的隨意性,又解決了審計資源的分配問題,要求註冊會計師將審計資源分配到最容易導致會計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領域。
百度百科-風險導向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