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互相攀比,失去了壓歲錢的味道
?壓歲錢的本意是長輩對晚輩的關心和溺愛。在物質不發達的時代,壓歲錢連錢都算不上。給孩子們壹些糖果可以讓他們微笑。按年齡就是“按特殊”。這樣可以辟邪驅特,祝孩子新的壹年平安幸福。後來我們國家經濟水平越來越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壓歲錢也水漲船高。小時候過年去走親戚。最開心的時候就是和親戚的兄弟姐妹壹起玩遊戲,做各種花樣。壹盒鞭炮可以玩的很開心,所有的小動物看到我們都能躲起來。
最痛苦的時候是壓歲錢環節。大人們把我拉到壹邊,掏出錢塞到我所有能放東西的口袋裏。我爸媽不推不堵,兩夥人妳來我往十幾分鐘,不分勝負。我被夾在中間,壹臉迷惑:妳完了嗎?我必須玩!
現在過年給孩子壓歲錢越來越多,過節收到幾千塊壓歲錢。這筆錢不可能白送人。這種人情關系雖然不說,但也算壹筆好賬。壹來二去,心累了,壓歲錢早就失去了溫暖和感激,演變成了攀比炫富之風,可謂陋習。
3.已婚的年輕夫婦必須去他們父母的壹方家裏過年。從理論上講,夫妻婚後是壹體的,應該壹起去任何地方,這也是夫妻應該去壹方父母家過年的理論依據。雖然道理沒有錯,但是從內心來說,妻子或者丈夫真的願意去公公婆婆或者嶽父母家過年嗎?
從小生活習慣不同,雙方沒有血緣關系。過節住在壹起真的能幸福嗎?這個問題不能壹概而論。有些人真的和公婆或者公公婆婆關系特別好,壹起過年也很開心。但也有壹些家庭的關系並不和諧。對於壹個所謂的習俗,去對方家過年,只能讓雙方尷尬。對此,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尊重對方的意願。沒必要去壹方父母家過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