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可分為五類,具體如下:第壹類,名為“斬衰”,是最重的喪禮,壹般適用於為人父母(包括後媽)的子女,身著粗麻布,持喪棒不縫補,穿草鞋三年。第二類稱為崔子,分為四個等級:1。崔子的參謀時期。縫粗布,持裁杖,喪壹年。適用於丈夫的妻子;2.崔子的編外時期。如果不持杖,其余同上。適用於孫為祖父母,侄子為叔父母,已婚婦女為父母,男子為兄弟;3.崔子的五月。適用於曾祖父母的曾孫;4.在崔子遊行。用於作為曾曾父母的曾曾孫。第三類叫大有作為。穿著煮熟的亞麻布,白色,在九月服喪。適合已婚阿姨,已婚姐妹,表姐妹。結了婚的女人是叔叔,是父母,是兄弟。第四類叫做肖紅。穿著粗布熟布,喪期為五月。適合叔叔,叔公,叔伯,堂兄妹。第五類叫麻。穿著煮熟的細麻布衣服,服喪期是三月。適合爺爺奶奶,公婆,堂兄妹。
血緣關系五代以上,不再為之喪,叫作服,也叫五服。
2.周代有壹本講禮儀的書,其中壹本叫《禮記》。“喪服”定義了壹個人死後參加葬禮的親屬的五種衣服,因為他們的關系密切:崔子,大公,肖紅和拒馬。關系越密切,衣物越厚重,質地越粗糙,服喪期越長。其中關系最密切的人穿,而且是用很厚的麻布做的,像是在砍斧子,故名。大成就和小成就是指縫制喪服的努力,比小成就粗糙,麻是用熟亞麻布做的喪服。因此,人們經常聽說,皮馬戴孝,越簡單的大麻處理的哀悼,關系越密切。由此,“五服”的定義就給了親戚,其他五服就淡出了親戚。
親戚中五服的確定以自己為準,往上推四代,父親、祖父、曾祖父、曾祖父;往下推四代,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同時還有上述親屬的親屬,都是聽話的親屬,也叫公婆。母家叫外親——親戚,服務體系只有壹條命,只包括爺爺奶奶、叔叔、阿姨、舅舅、堂兄妹,其他都不是聽話的親戚。沒落親戚指父親的親戚,大親戚指祖父的親戚,小親戚指曾祖父的親戚,曾祖父的親戚指母系親戚。此外,五服關系決定了五經,確立了社會管理框架,即宗法等級制度,成為維系社會結構的上層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