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丹人類社會評價“善”與“惡”的道德標準是什麽?這個古老的倫理問題有各種各樣的答案。有人說是真理,有人說是權力,有人說是利益。在我看來,這些答案基本可以歸納為兩種:真理的善惡觀和利益的善惡觀。後者是基於是否符合人們的利益;而且,兩者之間還有壹個局部的相互聯系和協助。縱觀歷史,人類社會的先驅們都以“追求真理”為己任;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經常講“講道理”。但問題是,主觀上定義“真理是好的”這個概念很容易,但要付諸實踐卻很難,因為人類發現和驗證真理需要很長的時間。比如光的本質,花了幾百年才搞清楚,更不用說更寬泛的壹般概念了。顯然,如果人類社會把真理作為評價善惡的標準,必然會因為觀點不同而爭論很久,出現概念無法統壹的情況。而現實的道德判斷是立竿見影的,起著規範人的行為的作用,行為是不允許猶豫和長時間等待的。這實際上意味著人類社會判斷善惡的標準可能更多的是因素而不是理性。其實人類只是生命世界中的壹員。優勝劣汰,弱肉強食,不僅是壹切生命活動的基本規律,也是人類行為的基本規律。但是,人類是地球上最高的生命,與低等生命不同的是,人類不僅尋求最基本的生存,而且還爭取最高質量的生存。人類發達的智力可以視為實現這壹目標的保障。從根本上說,趨利避害壹直是指導壹切生活包括人類行為的最根本的驅動力。人類的不同之處在於,總體而言,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人類社會內部的利益再分配越來越朝著“合理”和“平衡”的方向發展。這表現在社會政體演變中從“專制”向“民主”的過渡。如果說“專制”是為了少數人的利益,那麽,“民主”就是讓大多數人受益的政權。它不僅需要權力,還需要倫理來維護它。比如“愛”是社會倫理所倡導的主要內容之壹,是壹種利他行為。從表面上看,“愛”似乎是無私的,但實際上,它的功能仍然是維護利益,只是它強調維護多數人而不是少數人的利益。但是以個人利益為代價。所以“舍己為人”會被輿論宣傳為“高尚”的行為,是“英雄”的榜樣。實事求是地說,“愛”的作用遠遠被誇大了。其實並不是壹個普適的概念,只是壹個適用於同類的概念。環保主義者試圖將“愛”應用於動植物世界,但他們永遠無法改變自然食物鏈。人們自稱“愛國者”,並以此為榮,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肯定會加劇對國家資源的剝奪。這是愛國還是害國?這是人們不願看到的現實,卻又客觀存在。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類社會評價善惡的道德標準是:利益。更準確地說,只要有利於大多數人的利益,社會就認為是“好的”;只要違背大多數人的利益,社會就認為是“惡”。所以人類社會的倫理實行的是“利益善惡觀”,而不是“真理善惡觀”。前者雖然不絕對排斥後者,但有時甚至部分包含後者。畢竟這樣的局部真理只能用來為人類的利益服務。絕對不允許淩駕於人的利益。凡是不利於人類利益的,都會毫無例外地被貼上“惡”的標簽。在影視作品中,外星人往往成為醜化的對象,這並非偶然。這與其說是因為他們是“邪惡”勢力的代表,不如說是因為害怕他們有威脅人類的潛力。總之,在人類“善惡利益觀”的原則下,為人類的利益服務是指導壹切行為的道德原則,不損害人類的利益是不可逾越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毫無疑問,人類社會踐行的是善惡利益的標準觀。但是,我認為這樣的道德標準不可能是理性的。
上一篇: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有什麽不同?下一篇:什麽是數字電路?數字電路有什麽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