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有什麽區別?
1.“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是城市發展規劃的兩個方面,既有相似之處,又有不同之處。在深圳城市更新的探索與實踐中,深圳市規劃院對兩個概念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城市更新”比較復雜,是在1958年在荷蘭舉辦的研討會上首次提出的。城市更新不僅僅是物理空間的改造,還涉及到經濟、文化、社區、產業等諸多方面,需要多方面的配合;舊城改造是指為了從根本上改善舊城的勞動、生活服務和休息條件,對舊城的壹切物質生活環境進行局部或整體的、有步驟的改造和更新。舊城改造以拆遷改造為主,城管和政府+開發商。
2.“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雖然不同,但都是城市發展的積極規劃,尤其是城市更新,是壹個不斷改造人們的生活方式、條件和環境,並使之變得美好的過程。
3.簡而言之,城市化發展到壹定階段後,因為城市空間和城市品質的提升,有必要推舊改。雖然城市更新和棚戶區改造各有色彩,適合不同的舊改情況,但在城市發展和改造過程中,兩種模式相輔相成,推動舊改蓬勃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