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曲音樂具有民間性和風格化的特點,中國戲曲音樂在本質上屬於民間音樂。戲曲音樂的創作仍然具有民間創作的性質,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民間音樂的壹些特征。第壹,戲曲音樂植根於人民,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與當地的方言、民歌、說唱音樂有著密切的關系。第二,各種戲曲的音樂不是單壹作曲家創作的,而是民間音樂長期發展的產物,是壹代又壹代人集體創作的結果,凝聚了壹代又壹代人的藝術智慧。第三,歷史上的傳統戲曲音樂是通過口頭演唱不斷演變的。由於條件和方言的不同,口唱的聲調會有很大的變化。這種可變性可以使同壹個聲調演變成不同風格或地域音的聲調;同壹部劇中的唱段,可以形成各具特色的流派。傳統戲曲音樂也隨著民間音樂的這種演變而不斷發展變化。第四,歷史上的戲曲音樂創作中,演唱者(表演者)也是作曲者,演唱(表演者)的過程也是作曲的過程。
換句話說,作曲的過程和演唱(演奏)的過程合二為壹。因此,歌劇演唱或表演中處理詠嘆調或音樂的方法和技巧往往包括作曲。上述民間特征幾乎存在於所有的聲腔和戲曲中,包括少數民族戲曲。只有昆腔,唯壹的壹種,是壹種從民間而來,再經過魏良輔(生卒年不詳)等創新,由文人唱清曲規範,文人和作曲家定調的劇種。但也不同於西方歌劇及其作曲。在藝人的演唱上,還是有壹定的靈活性和本土化。
戲曲音樂的另壹個特點是程式化,戲曲音樂的另壹個特點是程式化。戲曲音樂的節目,從曲牌唱腔(曲牌唱南北歌或板腔唱亂調)到曲牌、板臺唱、鑼鼓的結構、技術和應用,無處不在,非常豐富。任何曲目的唱、念、做、奏,都離不開音樂節目的組合和運用。這種創作方式不是拋棄傳統,而是在傳統形式和手段的基礎上實現新的綜合和新的創造。程序的使用是有壹定規則的。不用問,調和劇往往有各自不同的音樂節目。基於音樂的邏輯,對節目的要求是嚴格的,但嚴格規範的節目在具體應用中是可以靈活自如掌握的。
在長期的實踐中證明,戲曲音樂節目的表演功能是塑造戲曲舞臺形象的重要手段。中國戲曲藝術團因其民間化、程式化而顯示出獨特的專業水平、民族特色和美學意義。這壹特點壹直保留到今天的戲曲音樂創作中。
中國傳統戲曲音樂包括聲樂和器樂。聲樂部分以唱念為主,是戲曲音樂的主體。在戲曲音樂的結構中,聲樂部分是其主體。中國傳統美學思想認為,聲樂演唱比器樂伴奏更親切動人,更容易引起觀眾的理解和歌唱。原因是樂器演奏的音樂可以傳達感情,但不能表達意義。中國傳統戲曲音樂塑造人物,主體依靠聲樂,即優美的唱腔和動人的唱腔。在中國傳統戲曲中,無論是曲牌還是板腔,都可以分為抒情唱法、敘事唱法和戲劇唱法。
抒情唱法的特點是詞少聲多,旋律強,善於表達內心情感;記敘文唱法的特點是話多聲少,朗誦性強,適用於記敘文和答題場合;戲劇唱法多是節奏自由的散板,節奏的伸縮有很大的靈活性,所以善於表達激昂強烈的感情。這三種曲調的交替使用,構成了戲曲音樂的豐富多彩。中國的傳統戲曲很多,能在舞臺上長久傳唱,主要是因為唱腔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