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是以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社會形態。
從人與自然和諧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義是,生態文明是人類為保護和建設美好生態環境所取得的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總和。它是壹項系統工程,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反映了壹個社會的文明進步狀況。
擴展數據:
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任務,十八大報告第八部分提出了創優、節約、保護、建設四大戰略任務。
壹個是優秀的: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平衡和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壹的原則,控制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適度宜居、生態空間優美,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給農業留下更多良田,給子孫後代留下天藍、地綠、水清的美好家園。
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推進各地區發展,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化、農業發展和生態安全格局。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第二個是節日:
全面推進資源節約。要節約資源集中利用,推進資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強化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度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強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支持節能低碳產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加強水源保護和用水總量管理,建設節水型社會。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控制用地。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保護和合理開發。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的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
第三是保護:
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快水利建設,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強水、大氣、土壤汙染防治。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則,與國際社會壹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第四是建立:
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性、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加強環境監管,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問責制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環保、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百度百科-生態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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