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模式評估
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商業模式是指企業如何管理其財務。
產生現金流的資產。商業模式決定了企業管理的金融資產的現金流來源是收取合同現金流、出售金融資產還是兩者兼有。
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應當以企業關鍵管理人員決定的管理金融資產的具體業務目標為基礎,以客觀事實為基礎確定,不得以不能合理預期會發生的情況為基礎確定。
2.旨在收集合同現金流的商業模式
在收取合同現金流的經營模式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目的是通過在金融資產存續期間收取合同款項來實現現金流,而不是通過持有和出售金融資產來產生整體回報。
即使企業在信用風險增加時出售金融資產以減少信用損失,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仍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為目的的業務模式。
如果企業能夠說明出售的原因,並證明出售並不反映商業模式的變化,那麽特定時期出售頻率或出售價值的增加,不壹定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為目標的商業模式相矛盾。
3.以收取合同現金流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的的商業模式。
在收取合同現金流和出售金融資產的經營模式下,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認為收取合同現金流和出售金融資產對於實現其經營目標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業的目標是管理日常流動性需求,同時保持特定的收益率,或者使金融資產的期限與相關負債的期限相匹配。
4.其他商業模式
如果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也不以既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為目的,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論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的特征
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中約定的反映相關金融資產經濟特征的現金流量屬性。企業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合同現金流特征應與基本借貸安排相壹致。即相關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合同現金流只是基於未支付本金金額的本息支付(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現金流特征)。
本金是指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存續期間,由於提前還款等原因,本金金額可能發生變化;利息包括對貨幣時間價值的考慮,與特定時期未支付本金金額相關的信用風險,以及其他基本借款風險、成本和利潤。
金融資產的具體分類
1.符合下列條件的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商業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約定的現金流量為標的。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支付本金和基於未支付本金金額的利息。
2.符合下列條件的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1)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商業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為目的,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的。
(2)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支付本金和基於未支付本金金額的利息。
3.根據上述1和2,除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應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