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是在適應環境、改造世界、形成自己獨特的語言、習俗和人文傳統的長期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具有生命力的優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堅定誌向。民族精神是壹個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
黨的十六大報告強調,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這不僅拓展了民族精神的內涵,也深化了文化建設的理論。培育民族精神,要從大環境和小環境入手,進行老少皆宜的普及教育。在大環境下,國家應該提倡和鼓勵這種精神,讓人民擁有這種精神,並轉化為熱愛和建設祖國的動力。從小的方面來說,要把教育滲透到各種教育中去,弘揚民族精神,大力發展教育,從而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教育。
當前,培育和弘揚民族精神,首先要培育和弘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知難而進、艱苦奮鬥、自強不息、清正廉潔、永不自滿、樂於奉獻等民族精神。,不斷發展而不落伍於時代;不拘泥於陳規,勇於創新;不敢驕傲,奮發向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振興中華民族精神。今天的大變革,新的‘大實踐’,是培育新的民族精神的最好時機。我們要抓住機遇,反復提煉,不斷總結,為民族精神寶庫增添光彩,這既是民族精神發展的攻堅戰,也是民族精神前進的閃光點。
仰望中華世紀的火焰,我們感受到中華民族閃耀著我們特有的堅忍不拔、大無畏的偉大精神。而且,正是這種不屈不撓的民族精神,使古老的中國重新從貧困中崛起,重新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作為祖國的後代,我們要做的就是像前輩壹樣,把個人的命運和祖國的命運緊密聯系在壹起,真正做到:弘揚民族精神,立誌報效祖國。這不僅是每壹個中華兒女實現自己人生價值的根本途徑,也是我們祖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