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以建設高質量城市基礎設施體系為目標,以整體優化、協同集成為導向,從增量建設轉向存量提質增效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應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要求,統籌系統與部分、存量與增量、建設與管理、灰色與綠色、傳統與新型城市基礎設施發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系統化建設;推進重大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壹體化發展;完善社區配套基礎設施,打通城市建設管理“最後壹公裏”,確保居民享受完善的基礎設施配套服務體系。
到2025年,城市建設方式和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明顯成效,基礎設施系統化水平、運行效率和風險防範能力顯著提升,特大城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基礎設施運行更加高效,大中城市基礎設施質量顯著提升,中小城市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到2035年,全面建成完整、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方式基本實現綠色轉型,設施整體質量、運營效率和服務管理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