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體健康要求:除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科〔2003〕3號)文件規定的情形外,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有以下要求:1。肝炎患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身體缺陷、面部畸形、斜視、嚴重口吃、耳鼻喉科疾病。
患有心臟病、精神病等的人。而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體育課將不被任何專業錄取。
2.色盲、色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廣告學不錄取。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的電線、鑰匙、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體育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新聞學。
4.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舞蹈表演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m,女生不低於1.60m..
5.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廣告學、英語、工商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男生身高應不低於1.68m,女生不低於1.55m。
6.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舞蹈表演專業考生的裸眼視力在任何壹只眼均不得低於4.5;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任何壹只眼裸眼視力不得低於4.7。
錄取規則:
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高考成績和專業誌願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3.我校在確定錄取專業時會優先考慮分數。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安排遵循分數明確的原則。
4.高考單科成績要求: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要求考生高考語文成績原則上不低於60分;所有專業學生入學後的外語學習語言僅限於英語。
5.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文理科選考科目要求為BB,必考科目要求不低於C;體育和美術只要求必修科目不得低於c級。
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
6.我校認可考生根據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
在同等條件下,我校優先錄取相關學科成績優異、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國家二級以上技術資格運動員)和身體條件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m,女生身高1.70m)。
7.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錄取辦法: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崗位的考生中,我校按體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成績低於80分(100%)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8.舞蹈表演專業: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招辦指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時,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校考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9.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