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貨代必須熟悉海洋地理常識。首先,作為國際貨代,因為船舶進出不同國家,所以要熟悉世界地理和航線、港口位置、轉運地點及其內陸分撥中心。其次,貨代還要了解國際貿易的方式及其發展趨勢,貨物的走向等。例如,西歐、美國、加拿大和日本等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國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大量原材料,並向這些國家出口制成品。有能力的人,能這樣傷害自己嗎?妳知道貨代的辛酸嗎?
二、貨運代理人應熟悉不同運輸方式對貨物的適用性。世界航運市場上有四種運輸方式:班輪運輸、租船運輸、NVOCC運輸和多式聯運。班輪運輸的特點是固定時間、固定航線、固定港序、固定費率。租船運輸即不定期運輸,是指在沒有固定航線和時刻表的情況下,可以根據航運市場的供求關系在任何航線上從事經營,運價面議,適合於大宗貨物運輸。無船承運人(NVOCC)是指從事定期經營,但不擁有或經營海上運輸所需船舶的承運人。NVOCC是相對於實際托運人的承運人身份,但也是相對於實際承運人的托運人身份。對於貨主或托運人來說,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取決於貨代是否擅長以下幾個方面:
1.運輸服務的規律性。如果貨物必須在壹定時間內運出,應選擇班輪運輸;2.運輸速度;3、運輸成本,當運輸時間和速度不是托運人或貨主考慮的主要因素時,運費就成了最重要的;4.運輸的可靠性。在選擇委托貨運的船公司之前,要考察其實力和信譽,以減少成為海事欺詐受害者的可能性;5.操作條件和責任。表面上看,壹個船東享有船舶的所有權,但實際上他把船舶抵押給了銀行,通過與銀行的經營合同成為經營人。這將對將來貨物運輸糾紛訴至法院時貨主的利益產生負面影響。
三、貨運代理應了解不同類型船舶對貨主貨物的適應性。作為貨代,妳必須知道船的特征,比如註冊國和噸位,總註冊噸位(GRT),凈註冊噸位(NRT),散貨窖,包裝窖,總載重噸位(DWT),載重線和船級。壹個比較好的貨代還應該知道幾類貨船,比如班輪、半集裝箱船、半托盤船、散貨船、滾裝船、全集裝箱船。第三代集裝箱船的集裝箱運載能力為2000-3000TEU,可通過巴拿馬運河,因此也被稱為巴拿馬型船。第四代和集裝箱容量更大的船不適合通過香蕉運河,常被稱為超巴船。
四、壹級貨運代理應熟悉航運法律法規。除了《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我們還應該適當了解貨物出口國或目的地國的運輸規則和港口操作習慣。
五、壹級貨運代理應熟練辦理海上貨物運輸單證,並保證基本制作正確、清晰、及時。主要裝運單據包括提單、海運單、艙單、發票、提單、裝箱單、港站收據、大副收據等。
6.壹個好的貨運代理應該知道海關程序和港口操作程序。在進出口貿易中,清關是貨運代理的傳統職能。在貨運代理人與海關當局及其客戶的雙重關系中,貨運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因國家而異,但海關代理人通常由政府授權。客戶(即貨主0)應考慮貨代作為海關代理人,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是否有能力保護客戶和海關當局雙方的責任。貨運代理具有運輸和出港手續、保稅倉儲、內陸通關等代理能力。,而港口程序的操作能力很重要。此外,貨代提供的較低運價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貨代主要與班輪運價密切相關。當然,考察貨代也要註意信譽等其他因素。壹級貨代的運營對於貨主完成貿易合同至關重要。